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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一审宣判

2020-05-14 20: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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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恶势力犯罪团伙何某容、林某斌2名成员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容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被告人林某斌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经查,2009年以来,同案人高某兴、高某晶(均已判刑),同案人高某磊(另案处理)为谋取高额利息,在平潭当地向不特定人员发放高利贷,并纠集被告人何某容、同案人高某莹、念某航(均已判刑)、林某斌(另案处理)等人,采用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暴力威胁等违法犯罪手段讨要债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何某容、林某斌明知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积极参与,何某容伙同同案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并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林某斌伙同同案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请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与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举报人可通过电脑、手机搜索引擎搜索“12337”或登录WWW.12337.gov.cn网址,点击线索举报按钮,阅读举报须知和相关规定后,点击我要举报,按照信息提示完成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

原标题:《由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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