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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四建 | 三河市2019年度鼓励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软实力奖励办法(修订)

2020-05-14 20: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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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2019年度鼓励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软实力奖励办法(修订)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依据《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和《廊坊市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动能,切实增强企业软实力水平,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 组织管理

(一)成立“三河市鼓励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软实力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工局。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科工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金融信用办、燕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及农业园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鼓励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软实力奖励工作的开展,决定和处理奖励评审过程的重大事项。

2.组织综合评定并出具评审结果,提出授予奖励建议名单报市委、市政府。

3.发布奖励办法、提名企业名单及市委、市政府奖励决定。

4.奖励条件依据各成员单位软实力要素作出相应调整。

5.其它重要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受理相关企业申报、组织部门初审工作。

2.具体实施综合评定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结果。

3.其他有关工作。

三 奖励条件

(一)在三河市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关系明晰、符合产业政策的二产和生产服务性实体企业;

(二)企业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获得上一年度国家、省科技进步奖;获得驰名商标、省名牌、省服务名牌、省优质产品;建立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企业研发机构(A、B级);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军工领域获得相关奖项和荣誉。

四 奖励原则

(一)企业同一项目主体计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计算分值。

(二)奖励资金专用于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品牌创建、专利申请和科技创新,不能挪作他用。

(三)企业申报依据有效期截止上一年度12月31日。

(四)上一年度,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得到有效处理的,不予奖励:

1.存在逃避纳税行为、恶意欠税行为的;

2.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企业年度纳税额低于最低奖励金额的。

五 奖励分值

实行评分制,按企业各项指标确定分值。(见附件1)

六 奖励名额

企业按计分结果排名(同等分值企业按上一年度纳税额排名),市委、市政府按排名结果奖励前50名企业,分别授予“企业软实力特别奖”(5名),“企业软实力突出奖”(10名),“企业软实力优秀奖”(15名),“企业软实力进步奖”(20名)。奖励金额“企业软实力特别奖”50万元,“企业软实力突出奖”30万元,“企业软实力优秀奖”20万元,“企业软实力进步奖”10万元。

七 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企业申报公告。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向业务主管部门自主申报。

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三河市鼓励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软实力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利、商标、名牌、科技进步奖、专利年票、军工领域获奖证书复印件;

4.经济贡献数据(由税务局提供);

5.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二)部门初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评选范围根据职能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汇总,确认企业经营良好、成长稳定、各项认证真实后,依据奖励原则对推荐企业进行审定评分并负责政策解释,评分结果盖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合评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按奖励原则和评分办法对部门初审后的企业进行联合打分排名。

(四)部门审查:将评分排名前70名企业征询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审查,是否存在不予奖励的情况。

(五)公示审查:审查合格的企业中前50名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企业存在问题的,由市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取消其奖励资格,名额不再增补。

(六)结果公布:将公示的评审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确定奖励名单。市委、市政府发布奖励决定,召开颁奖大会,向获奖企业颁发牌匾。

八 其他事项

(一)市财政局按经批准的评审结果和奖励原则进行资金拨付。

(二)市科工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奖励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停止拨付并依法追缴,涉嫌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纳入评选范围。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四)本办法由市科工局负责解释。

附:

1、三河市鼓励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软实力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2、三河市鼓励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软实力申报表

(来源:三河广播电视台)

原标题:《三创四建 | 三河市2019年度鼓励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软实力奖励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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