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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货车被营山法院扣押!

2020-05-15 02: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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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找是“执行难”的重要原因,迅速有效地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有力措施。5月12日下午,营山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杜江林与申请执行人积极沟通合作,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货运车一辆。

基本案情

2017年,原告余某为被告刘某运输沙石,因资金周转问题,刘某并未结清费用,而是出具欠条载明:今欠到余某沙石款132472元,其后刘某陆续给付7万元。原告余某多次催收剩余欠款未果,遂于2019年将刘某诉至营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自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沙石和运输费用62472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由于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余某向营山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案件后,执行员杜江林第一时间调查了刘某银行账户和名下其他财产,虽然查到刘某名下有一辆货车,但该车不知所踪。鉴于刘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在对刘某车辆依法作出查封裁定之后,该案以终本方式结案,当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执行扣押

虽然已结案,但杜江林没有将该案束之高阁,他按规定每半年对被执行人进行一次财产查询,并告知申请执行人余某积极提供财产线索。5月12日,杜江林接到余某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说发现一辆疑似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车辆,希望执行局前来进行核实处置。

经查,被执行人与营山县某运业公司存在车辆挂靠关系,该川R大运牌汽车便是被执行人挂靠在该运业公司下的车辆。了解情况后,杜江林立即联系吊车公司将涉案车辆扣押至营山法院,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营山法院将立即依法启动财产处置程序对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告被执行人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无视法律,必然受到法律制裁。在生效的判决裁定义务面前,没有永远的逃避,心存侥幸只会过上胆战心惊的日子。希望被执行人尽快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经济成本、信用损失甚至人身自由代价!

2020年以来,营山法院受理执行案件886件,提起网络查控810次,列入失信“黑名单”79人,执行到位金额9465.36万元。

供稿:王家豪

原标题:《欠钱不还?货车被营山法院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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