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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6人!鹤岗市公安局萝北县局查处全市首起非法处置废铅蓄电池案件
鹤岗公安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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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下午,鹤岗市公安局萝北县局行政拘留6名非法处置废铅蓄电池违法行为人。
据悉,5月7日,萝北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人陈某和梁某二人从鹤岗市区驾驶疑似非危险品运输车辆来到萝北县大量运输疑似废铅蓄电池,得知线索后,萝北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收购地点,将二人当场抓获,查获疑似废铅蓄电池300余块,为深挖彻查,扩大战果,民警通过此二人提供的线索,再次抓获盖某、杨某、王某、曲某四名非法储存疑似废铅蓄电池违法行为人。经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认定,警方查获的电池为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物质,运输车辆为非危险品运输车,不符合运输危险物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陈某和梁某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盖某、杨某、王某、曲某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四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上述六人已通过核酸检测,被送至鹤岗市拘留所执行。
据了解,近期,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违法犯罪通告》,此案件是自通告发布后,鹤岗市公安局在全市查处的首起该类型案件。
原标题:《抓获6人!鹤岗市公安局萝北县局查处全市首起非法处置废铅蓄电池案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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