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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读】“他还是个孩子”毁掉多少孩子的未来

2020-05-15 12: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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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莫愁大观园 ,作者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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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国际家庭日。本周也是江苏省家庭教育宣传周。

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可以理解为终身教育。

童话大王郑渊洁曾说:“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关键在于我们怎么培养教育他们。”没有一个孩子天生是“熊孩子”,是“别人家的孩子”还是“熊孩子”,就看身后有没有一对“熊家长”。

四年前一起杀妻藏尸案轰动全国。对于朱某杀妻,朱某的母亲接受采访时说:“他是无意的,是失手的,他也难过,这是他最喜欢的老婆啊。下手了(没有)马上报警抢救,他是害怕呀,他也是小孩,也没经历过什么事情。”“现在都说我儿子骗她(指儿媳)辞职,但她也不是小孩子了。周围那么多朋友和同事,难道没人劝她吗?说明她脾气也很固执。”

看出来了吗?对儿子犯下如此大的罪,她就用“他也是小孩子”来推卸责任;对于儿媳被儿子骗辞职,她就用“她也不是小孩子了”来责备。

这也许是极端的例子,但“熊家长”成就“熊孩子”,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熊家长”们一次次开脱中,孩子解读出这样的信息:我还小,做错事所有的人都会原谅;不必遵守规则;不需要为犯错买单;父母会罩着我的一切。

孩子一步步越界,家长一步步纵容:把溺爱当成关爱,无底线娇惯孩子;把粗鲁当个性,孩子犯错当面袒护;满足无理要求,给孩子特殊待遇……

而最可怕的是,父母“以身作则”,“熊”给孩子看。

上海迪士尼发生过一起游客纠纷。起因是8岁的孩子从剧场出来时,不小心摸到一位姐姐的屁股。姐姐说了几句,孩子妈妈立马开骂:“你没给人摸过屁股吗?”“就你这姿色,谁要摸你屁股!”之后又不停推搡打骂女孩。

8岁男孩,就在旁边全程观看妈妈发火。他听到了妈妈的辱骂,看到了妈妈的凶悍,感受到了妈妈的不可一世。

后来经调解,这个妈妈赔偿给女孩1000元,两人达成谅解。

她成功地将处理矛盾的最坏方式言传身教给孩子,她真正该赔偿的应该是自己的孩子呀。

古今中外,孩子都被视为纯洁、善良、可爱的象征,社会也给予了孩子足够的宽容。但宽容不代表纵容,尤其是身负教子之责的父母,要教会孩子对规则心存敬畏。

有一个经典绘本《我永远爱你》,书中有这样的对话:

阿力:“如果我跟乔乔用枕头打仗,弄得里面的羽毛满天飞,你还爱我吗?”

妈妈:“我永远爱你,不过,你们得把羽毛收拾起来。”

阿力:“那如果我把画画的颜料洒在妹妹身上,弄得她红一块、绿一块、蓝一块的,你还爱我吗?”

妈妈:“我永远爱你。不过,你得负责给妹妹洗澡。”

对,就应该这样。永远爱孩子,但一定让他明白“行有所止”,学会尊重规则,并为自己的错误负责。

当然,最重要的是,父母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慢慢引导规范孩子。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三观不正,又怎能教出懂规则、有节制的孩子呢?

想要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自己首先不闯红灯;

想要孩子尊重老人,自己首先要孝顺;

想要孩子态度平和,自己首先就不能是暴脾气。

没有管不好的“熊孩子”,只有教育缺位的“熊家长”。

通过立法确定父母的教育责任,是解决“熊孩子”问题的主要途径。

对有问题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法律上的规制举措主要有两种,一是剥夺监护资格,二是对其进行训诫。

除此之外,增设“强制亲职教育”尤为必要。而我国现行法律也为此提供了一定制度依据。去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对此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均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责令涉案未成年人的失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训诫。

今年3月27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苏省妇联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也规定,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父母,将接受国家强制力和社会力量合力推动的“回炉”再造。

家庭教育并非家长的私事,也是一种公共责任。强制亲职教育,用法律手段让父母重视身上所肩负的教育责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努力实现从不合格家长到合格家长的转变。

从“强制亲职教育”开始,愿每位家长的理性之爱和教子之责能够被真正唤醒。

原标题:《【早读】“他还是个孩子”毁掉多少孩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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