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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新形势下的“车轮歪风”:顶风违规违纪仍时有发生

王丹妮 沈叶 韩建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20-05-15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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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门了解到,车改以来,有关公车私用的举报逐年降低,十九大后,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从2017年的9087起,下降到2019年的7666起。“五一”假期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曝光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6个,虽然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的只有13例,其中8例却是私车公养,这表明新形势下的“车轮歪风”时有发生,并且遁形变异有了新变化。

车改六年,“车轮歪风”得到有力遏制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大背景下,2014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启公车改革进程,多年顽症痼疾迎来治理契机,之前嘚瑟到群众眼皮子底下的“车轮歪风”逐渐稀疏甚至销声匿迹。

改革首先在公车数量上集中开刀。重新核定用车需求,党政机关等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和司局级及以下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大幅取消,公车数量大大减少。2017年10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率先收官,共取消公车3868辆,车辆压减率超过六成。全国参加车改的29个省份中,许多省份党政机关公车压减率也在50%以上,以往在路上满眼都是的公车变少了。

2017年出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则明确对配备公车标准进行瘦身,在排气量和价格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让“豪华炫耀”的公务车走向简约实用,以往明目张胆的公车配备乱象和路上十分“拉风”的公车难觅踪迹。

与公车改革一体推进的是公车的管理。“公车统一进行管理调配,用车规范程度大大提高,谁也不愿意用一次车就冒被发现、受处分的风险,公车私用明显减少。”多地纪检监察干部坦言,公务用车平台的管理和监测,增强了党员干部公车公用的意识。以往“送孩子上学、外出旅游甚至上街买菜都用公车”的场景,如今已经很难见到,饱受社会诟病的公车私用问题大为改观。

“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务用车改革基本到位,达到了既降低行政成本、减少政府消费,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变党风政风的预期目标。公车改革成果得到了社会和公众的认可。”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披上“隐身衣”,顶风违规违纪仍时有发生

一些党员干部不能在明面上违规用车,转而在背地里玩起新花样,隐形变异和改头换面问题日渐凸现。

公车私用从明目张胆转为藏头露尾。公车改革后,一些党员干部在公车私用上明里不敢暗地干,有的名为公车实则“专”用,单位不多的公务用车只有一把手上下班通勤、开会出差才能使用,公车变成了专车。有的借下面公车归个人私用,以工作需要为名,找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借公车无偿使用,如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原副处长赵国臣利用职务影响,占用某企业车辆长达9年。有的把公车“顺道”私用,将执勤执法车辆和应急车辆作为“挡箭牌”,打着办公事名义办私事,如重庆市忠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冯启平利用外出送达法律文书机会,先后9次驾驶警车接送、探望家属。凡此种种,根子上还是特权思想作祟,认为公车是领导“标配”,没有专车有失身份、有损面子,“专车情结”浓烈。“这种认识,不仅存在于领导脑子里,也存在于一般干部心中,大家都觉得这很正常。不少被查处的领导干部,都以此来辩解。”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纪委监委一名干部如是说。执勤执法车辆和应急车辆的违规使用则反映出驾驶者的“用车特权”,虽然标识明显,但用车临时性强,没有固定路线,出行因公还是因私难以辨识。

一些地方按下了“公车私用”的葫芦,却又浮起了“私车公养”的瓢。有的私车加公家油,借管理公务加油卡的便利慷公家之慨,打着开私车为单位办了公事的旗号揩“公家油”。如宁夏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振静以绿化任务繁重、经常私车公用为由,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17次。有的私票公家报,借着权力和工作之便,拿着私家车加油票、保险费、维修费、年检费等发票,统统到单位下账,导致“三公”经费不降反升。有的私车租给公家,将车辆产生的所有费用都拿到单位“消化”,如西安市阎良区农机管理站违规租用包括站长李伟本人在内6名干部私家车6辆,支付租车费用共计1.44万元,加油费共计1.47万元。私车公养由暗流涌动逐渐浮出水面,究其原因,一是侥幸心理作祟,认为偷偷加百八十块的油很难被查到,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把“占公家便宜”视为隐形福利;二是补偿心态作怪,认为公车改革造成“个人损失”,便想方设法“恢复原样”,“既然私车公用了,那就趁机多加点公油、多报销点公费,总之不能让自己吃亏”;三是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使然,比如一些公车主管部门和用车单位在公务加油卡管理上粗放,没有建立公务加油的清晰台账,油卡过多、一卡多车,使一些人得以在一笔笔“糊涂账”中“浑水摸鱼”。

面对公车配备标准的明文规定,由推崇“金玉其外”变为大搞“金玉其内”。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给公车进行豪华装饰,用“鞍”抬“马”,甚至“鞍”比“马”还贵。有的以长期租赁豪华车辆的方式直接进行规避,如青岛仲裁办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恒东,超标准租用一辆排气量为2.0升的轿车归自己乘坐。这些人满脑子装的都是享乐奢靡思想,求舒服、要面子、摆架子,内心深处纪律意识淡漠,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规定置若罔闻,自认手段高明藏得深、组织发现不了,缺乏敬畏知止、遵规有戒。

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每月享受3000元交通补贴的同时,还长期使用该公司公务车辆,额外报销4万多元交通费用。更有甚者,在领取补贴后,又由单位专门租用车辆作为自己“专车”使用,像海南省定安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主任傅智鹏在按月领取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将单位租用的一辆公务用车作为个人上下班“专车”使用。配备公车和领取补贴(或实报实销公务交通费用)只能二选其一,是公车改革考虑到一些地方和单位公务出行的实际需求,为确有配车需要而留出的灵活空间。结果在一些保留一般公务用车的单位,有人就钻“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公务用车”规定的空子,把“特殊情况”解读、演变为“任何情况”,而在部分监管缺失的国有企业中,“车补公车两头占”现象也是易发多发。这反映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无视车改节约公共资源的初衷,将补贴视为专车之外的额外福利,为一己私利肆意扭曲歪解公车改革制度规定,把配备公车、领取车补二选其一偷偷变成两头全占。

此外,为补充公车数量不足而推广的公务租车同样产生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口头协议车辆随用随租,缺乏透明规范的机制;有的单位违规向网约车公司预存资金,单位干部可以“按需”叫车叫代驾;有的单位公务租车报销时只附一张无具体用车明细的汇总发票,无法真实反映单位车辆租赁费用。在如何租车、租谁的车没有明确规定时,有关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一些干部便借公务租车行私人之便,造成另类“公”车私用甚至“公”车滥用。

公私分清、施策收紧、监督联网

调研中,不少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公车改革后出现的“车轮歪风”,根子出在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主观意愿上,有人是想破脑袋找制度漏洞、削尖脑袋钻政策空子,有好处不拿心痒、有便宜不占难受,解决问题光靠觉悟不行,还得靠政策制度。

整治公车私用、超标配车,关键抓公车“公开”。要加标识,持续推进公务用车喷涂标识,增强辨识度,群众一眼便知其身份,让公车曝光于全社会监督之下。要用科技,比如为公车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全程掌握车辆外出行驶路线、停泊地点和使用时间等信息,甚至还可配置预警程序,非工作时段使用、行驶进入敏感区域会自动报警提示,让公车全时段处于监管部门的监控之下。要抓经常,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做到“动车必申请、用车必为公、收车必登记、停车必规范”,细化公务用车平台的层次设计,根据不同人群用车频次进行分级管理,增加公车调度使用便利程度,让公车始终“在阳光下奔跑”。

私车公养,是公车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大问题,破解的关键是把公、私分离分清。一要把公车与私车尽量切割,公车办公事、私车办私事,这个原则必须守住,特殊情况下私车公用,按市场价格予以补偿,但必须有说明、有证明、有审核,使公车和私车成为“两股道上跑的车”。二要以购买用车服务弥补公车保障不足,像一些地方和部门成立公车服务中心或直接到社会租车,都是有益的尝试,但对此必须作出严格规范,使私车跑不上“公车道”。三要严控并逐步压缩“三公”经费,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严防年度公车使用经费超标突破,客观上不断稀释、减小这桶“油水”,使私车不愿跑“公车道”。四要确保一车一卡对应,封堵用车用卡者“时刻觊觎”的空子,比如辽宁沈阳开展的公务油卡管理大督查活动,借助大数据比对发现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9591张,查处涉案人员4850人,使私车不敢跑“公车道”。

领车补和配公车两头占,主要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单位的一把手所为,关键就是盯紧管好他们。一方面,得发现一个严惩一个,不讲情面、不留“后窗”,切实增加违规违纪成本,让这些人“算账”觉得不值得。另一方面,得正确解读公车改革政策要求和具体规定,不给有特权思想的人耍特权的空间,让这些人无法曲解规则钻空子。再一方面,得有相关制度规定保障,定期公布领取车补和公车使用具体情况,发动群众监督,让这些人无颜两头通吃占便宜。

另外,公车主管部门、用车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公安交通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强化监督合力,加快建设区域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高效保障公务出行,实现公车运行全过程监控、运维费用全流程记录,公车管理信息系统一键汇总分析,逐步实现公车管理“一张网”,实现信息互联共享,让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者无处遁形、无空可钻。(此稿写作中,辽宁沈阳市,安徽淮北市,江西南昌市、抚州市、宜春市、鹰潭市、瑞昌市,浙江淳安县、宁波市镇海区、宁海县,陕西宝鸡市、旬阳县,福建泉州市,重庆江津区,四川泸县、成都市武侯区,湖北黄石市、枣阳市,河南漯河市郾城区等地纪检监察干部给予支持帮助,在此特别致谢。) 

(原题为《再看新形势下的“车轮歪风”》)

    责任编辑:蒋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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