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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个井盖,很有可能就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等22个罪名!
2020-05-15 20: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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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就偷了个井盖吗?这种小事咋还犯法啦?
你以为是小事,实际上是关系安全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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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因为井盖的缺失损坏,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仅仅2017至2019年间,新闻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就有70余件。
2020年4月22日“两高一部”印发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将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放在首位,对于盗窃、破坏窨井盖的行为,根据窨井盖所处的位置和行为方式,分别认定是否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除此之外,还有可能触犯盗窃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共22项罪名。
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
文案|陈双美
后期|陈雅雅
拍摄|刘荣斌
特别出演|综合业务部 郑锦昌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微信号|sssrmjcy
新浪微博|@石狮检察
抖音号|shishijiancha
原标题:《偷个井盖,很有可能就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等22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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