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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vs承租人!强制腾退的“糟心事”......

2020-05-16 02: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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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来腾退公告

就该主动交出房产,配合执行

可被执行人也大吐苦水

“房子都租出去了,咋整?”

最近

我们的执行干警

就遇上了这些“糟心事”

一面是等待维护胜诉合法权益的

申请执行人

一面是遭受“无妄之灾”的

房屋承租人

执行干警该怎么办?

变“迁”为“租”

实现承租人和申请人双赢

近日,伊春市伊美区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四人,驱车来到位于铁力市双丰镇需要腾退的执行标的物现场,准备进行现场腾迁。

该案是伊春市某公司申请执行铁力市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拥有的位于铁力市双丰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构筑物在办理借款担保时,均在申请人处办理了抵押登记。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对上述抵押物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及变卖均因无人购买而流拍,后申请人申请接收抵押物抵偿相应债务。

上述抵押物在被抵押之后就让被执行人出租给了七家租户分别使用。办案法官前期已对这些抵押物张贴了腾退公告,并且明确了最后清退期限。腾迁当天,七家房屋承租人都早早地到了执行现场。

执行干警来到腾退现场后,七家承租人向法官道出了难处:“赶上这场疫情,我们短时间也找不到适合生产的安置场所。我们长期租这些厂房,完全没想到会出这种问题,能不能考虑考虑我们的难处,我们也算是受害者。”

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伊春市某公司受疫情影响也很严重,待接收抵押物,将抵押物变卖或出租,以缓解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

办案法官了解到七家承租人和申请人的想法后,提出了执行变通方案:申请执行人将抵押物重新租赁给七家租户,这样既免去了耗时费力的腾退清场,又维持了租户正常生产运转。双方均表示同意,现场签订了租赁协议,申请人现场收取了租金7.4万元。

耐心劝解

承租人终于交出钥匙

被执行人李某拖欠银行贷款迟迟不还,因李某以其地下停车场抵押担保,故申请人向五大连池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停车场。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耐心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李某称该地下停车场已租给张某,无法配合执行。法院联系到张某,责令张某在限定日期前将地下停车场腾空,但张某却不愿配合,百般推诿。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5月7日,执行干警进入现场,拉起警戒线,按计划对该地下停车场强制腾迁清退。

执行干警仔细勘察了地下停车场内的所有物品后,便开始逐一清点、登记。

在腾迁过程中,执行法官对承租者张某耐心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讲明拒不协助腾迁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经过一番交流,地下停车场承租人张某同意将停车场内的东西自行清理,并将停车场钥匙交至执行法官,地下停车场得以腾退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来源:伊春市伊美区法院、五大连池市法院

原标题:《申请人vs承租人!强制腾退的“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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