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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责任 提质效 聚合力 “龙山”亮剑惩黑恶

2020-05-16 02: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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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必扫,除恶务尽。龙山区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雷厉风行,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亮剑”,迅速行动,以坚定的意志、牢记初心,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当好攻坚拔寨的主力军。他们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努力维护好一方平安稳定,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彰显出政治担当和务实高效的成果。在2019年末,龙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的殊荣。

勇于担当 提高站位强责任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一项长期重大的政治任务。该院将扫黑除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围绕决策部署、制度规范、宣传声势、专案审理、司法建议和督导推进等重点环节,先后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26次,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他们调整充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在全院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分包重点工作,全体法官干警高度重视、共同参与的扫黑除恶新格局。

在党委、政法委、扫黑办统一指挥领导下,该院严格执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意见》,立即对辖区正在侦查、起诉环节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特别是督办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在案件定性及证据收集固定方面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会商,统一认识,推进高质量、高效率审判。他们严格执行案件认定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无任何改变涉黑涉恶案件定性情况。

龙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剑铭说:“法院作为扫黑除恶的最后关键一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在步调、节奏、力度上时刻保持一致,努力用专项斗争新成果、新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精准打击 依法严惩提质效

2019年12月30日,随着法槌的敲响,龙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市首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郑某秋等6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得好!就是要让黑恶势力为自己的暴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案件旁听的群众拍手称快。

为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倒排工期,制定出路线图、确定了时间表,对正在审理中的存在问题的涉黑、涉恶案件立即上报党委、政法委、扫黑办,与公安、检察机关保持沟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解决问题,切实统一办案思想,确保了案件质量。他们积极配合和参加各级扫黑办组织的案件会商,对会商事宜提出明确意见,切实提高了办案质效。该院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9件,审结8件,判处罪犯45人;受理涉黑涉恶九类罪名案件52件,审结51件,判处罪犯145人;受理“黄赌毒”案件42件61人。其中涉黄案15件19人,涉赌11件19人,涉毒16件23人,审结37件,判处罪犯48人。真正做到量刑准确适当,宽严有据、罚当其罪、除恶务尽,让黑恶犯罪分子都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处。

对已完结的案件,推行“一案一整治”工作。2019年1月,该院扫黑办通过“一案一整治”,就刘某民案向东辽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7条,并将司法建议同一时间移送至东辽县政府、区扫黑办、市中院扫黑办和东辽县扫黑办,现已全部得到反馈。2020年4月,他们就郑某秋案向市卫健委、市商务局、龙山区商务局、西安区商务局共发出司法建议4条,就范某山案向市银监局发出司法建议1条。现已收到龙山区商务局、西安区商务局反馈2条。在案件促建制中,切实取得了整改实效。

深挖彻查 广泛宣传聚合力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龙山区人民法院始终注重源头治理,不遗漏任何一个疑点,重视每一条线索,做到早谋划、早发现、早移送,净化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决不允许其坐大成势,有力推动了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工作中,一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黑恶势力绝不手软,要下大力气推进深挖彻查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李剑铭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要求道。

该院在内部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工作,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对近三年已审结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尤其是对涉黑涉恶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行政拆迁案件、拒不执行案件、申诉信访等案件进行重点倒查。通过“一案三查”,目前,共移送5起刘某民案、7起郑某秋案、4起范某山案线索至市中院扫黑办和区扫黑办。

深入包保站前社区、包保苇塘村进行排查走访,深入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积极鼓励群众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派发出《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排查单》、《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排查回执》3000余份。

为编织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的天罗地网,该院通过全面深入发动,让大街小巷、行业场所、社区村庄、企业学校都成为扫黑除恶的战场。该院采取公开宣判、邀请媒体报道等形式,多举措、全覆盖、无死角、零距离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他们利用简报信息、宣传栏、户外展板、条幅、户外LED显示屏、“两微一网”平台,及时发布扫黑除恶相关法律规定、政策信息。其中,范某山等7人恶势力团伙案件相关信息报道,被新华网、澎湃新闻、吉林日报、吉林省电视台等国家、省级媒体采用;刘某鹏等9人恶势力团伙案件相关信息报道,被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中国长安网转载。同时,该院还结合重大典型案件审理与宣判有利时机,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并在互联网上公布庭审相关信息,把每起涉黑恶案件审判过程转化为公开透明的全民普法课,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全社会。

打财断血 铲除黑恶不手软

为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该院坚持“打财断血、除恶务尽”的宗旨,在法定范围内从重处罚,并对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黑恶势力案件被告人财产刑立即交付执行,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受理的涉黑涉恶9件案件中,涉及财产刑、涉及追缴退赔案件和涉案财产执行的案件共计3件,判处财产刑1508万元。

龙山区人民法院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所有随案移送财产的涉黑、涉恶案件,严格按照2019年4月9日“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准确处置涉案财产,同时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案件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在刘某民案件判决生效后,刑事审判团队及时将该案财产刑执行工作移交院执行局,执行局立即对涉案车辆、房产进行查封、移送评估并挂网拍卖。目前为止,刘某民案财产刑已执行到位金额24万余元。

龙山区人民法院在“打财断血”工作中,一方面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执行、重点突破,定期调度案件、确定工作方向,严明办案纪律,加快“打财断血”执行进度。另一方面,打好“组合拳”。对近年来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进行梳理核查、登记造册,建立执行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攻心战”,通过电话通知、微信联系,联合公安机关上门查找等方式,向涉黑涉恶被执行人分析形势、讲解政策,表明法院强力“打财断血”的决心,彻底打消了其侥幸心理。用好执行查控系统,及时发起网络查控措施,线上冻结银行账户14个,冻结存款24万元,并对拒不履行的,及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龙山区人民法院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深入推进专项斗争不停步,持续推进深挖整治,在巩固既有成果基础上,加快审判进程,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作出新贡献。

原标题:《强责任 提质效 聚合力 “龙山”亮剑惩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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