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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历程回顾
“辽宁经验”
经验一:始终坚持党对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
经验二: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经验三: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
经验四:坚持全省法院“一盘棋”。
经验五:不断创新给压力、添动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经验六:大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和执行监督。
经验七:充分调动广大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经验八:着力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共治”合力。
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数据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66064件,同比增长74.79%;执结726260件,同比增长84.77%。
截至2019年3月“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验收,全省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7.26%,全国排名第11位;终本案件整改后合格率为99.09%,全国排名第7位;执行信访办结率为98.94%,全国排名第5位;三年累计执行结案率为90.26%,全国排名第10位。
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现场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报告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全省法院闻令而行,积极行动,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省法院之力,积极有序推进。特别是2018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决战决胜攻坚阶段后,全省法院以更坚定的决心、更顽强的斗志、更强劲的力度,如期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形成了执行工作“辽宁经验”,受到最高院、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争取党委支持
形成综治格局
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2018年进入决战决胜攻坚阶段以后,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争取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确保执行工作的正确方向。2018年先后11次向省委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工作,省委、省政府及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省委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时,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后,陈求发书记带队到省法院就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确定了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定位。
在此期间,各级党委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和督办事项,沈阳、大连、抚顺等市委主要领导经常过问此项工作,亲自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全省14个市均成立了“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其中抚顺、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7个市由市委书记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力推动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快速形成……全省法院强化党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的经验得到了最高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形成了执行“辽宁经验”,并在全国法院推广。
打造执行铁军
建设完善机制
为大力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全省法院狠抓执行规范体系建设,密集出台财产保全、执行转破产、网络拍卖等若干规范性文件,织密规则体系,扎紧执行权运行的“制度铁笼”。持续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推广使用统一的执行流程办案系统,强化了关键节点管控,规范了执行行为。
省法院建立全省统一的执行案款管理平台,实行“一案一账户”案款精细管理,做到全程留痕、规范透明,案款管理混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成立执行转破产工作领导小组;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效实施“五项工作模式、六项工作机制、七项考核指标”的“567”执行管理体系,推动执行活动的内容标准化、行为规范化、效能最大化;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规范管理为抓手,构建“一个保障、两条主线、三个联合、四个率先、五条对策”的执行工作体系,探索出了一条执行工作健康发展之路。
大连、本溪、丹东、营口、辽阳等地法院推行团队化、集约化执行,通过购买服务、协调公安警力协助执行等方式,为执行工作助威;沈阳两级铁路法院、辽河两级法院、大连海事法院立足做实做精执行案件,全力为执行工作提供各项保障。
线上查控发力
线下打击震慑
2018年下半年,省法院针对执行信息化建设这一瓶颈问题,迅速制定技术保障方案,调集技术力量、强化技术保障。省法院制定下发《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优化升级建设方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并召开现场会,加强督导、强力推动。
沈阳中院不断拓展金雕查控网应用范围,与公积金、知识产权等部门实现联网查控;大连两级法院快速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模式的根本性变革,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鞍山、丹东、营口、盘锦等地法院加大对执行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执行质效和管理指标显著提升。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硬件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基本完成,13项信息系统部署上线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解决执行难工作“线上”新模式。
线下,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持续开展“风暴战役”“80日攻坚”“90日清积”“假日行动”“决胜60天”等专项行动。各级法院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利剑”“闪电”“雷霆”“子夜”“破晓”等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决战攻势一波接着一波、一浪高过一浪。
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执行罚款涉及2121人,拘留21633人,限制消费552732人,发布失信310949人,限制出境3309人,判处拒执罪458人。
指标大幅提升
获得人民认可
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最高院确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目标,坚持挂图作战、量化任务、严格考核,强化督导落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事、倒排工期、按图索骥。
2016年以来,各级法院采取“高院领导包各市、中院领导包基层、基层领导包团队”的方式,全面实行院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同时建立执行工作单独量化考核体系,设定科学的考核项目指标和考核权重,每月考核排名通报、视频调度,对连续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问责……共清理历史积案187541件,清理超期未结执行案件38114件。
截至2018年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等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各项执行质效和综合管理指标超过或接近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在牢固树立执行为民理念的基础上,全省法院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创新集约化执行事务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执行事务中心建设,集约化办理申请执行、格式化文书制作、网络查控等执行事务,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建立院长、执行局长接谈、接待申请执行人制度和执行案件回访机制。
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谭作钧亲自接谈申请执行人,帮助化解执行信访难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鞍山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执行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其经验做法被郭明义同志推荐给最高院,受到周强院长、刘贵祥专委等多位领导的批示肯定。
下一阶段全省法院执行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对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抓住解决执行难战略机遇期,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为契机,按照最高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执行工作五年纲要》)任务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懈奋进,确保“四项核心指标”稳居全国法院第一方阵,各项执行质效和综合指标争先进位,为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坚持党对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注重执行的实际效果。
三、认真落实《执行工作五年纲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四、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促进执行工作可持续发展。
五、着力推进执行信息化的实际应用,不断提高解决执行难的新水平。
六、强化执行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七、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辽宁法院“执行铁军”。
八、加强执行宣传舆论工作,凝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强大正能量。
来源: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历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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