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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琼中法院刘慧静法官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2020-05-16 02: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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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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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

琼中法院刘慧静法官荣获

“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这位法官为何如此优秀?

让我们一起探寻背后的答案吧

刘慧静,女,汉族,1987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湾岭人民法庭庭长。带领的湾岭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等,其本人2017年被海南省妇联评为海南省三八红旗手,2018年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2017年—2019年,累计收案373宗,结案369宗,结案率98.9%。在工作中致力于将法律扶贫与诉调对接工作相结合,在脱贫攻坚工作的紧要关头,成立法律援助小组,用法律帮扶“不孝致贫”老人,严厉打击赡养老人“推甩赖”怪象,深入下辖贫困村庄开展法治扶贫宣讲10余次,帮助农户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受到农户一致好评。依靠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枫桥经验,把纠纷化解在诉讼前,把调解工作做在立案前。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强化诉调对接平台建设,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2017年来共通过司法确认调处纠纷65件,当事人确认率100%。并在湾岭法庭辖区开展推动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进乡村试点工作,将司法热点、纠纷解决平台、法律咨询、便民法律服务等四大功能整合,通过实体机器人和掌上纠纷解决平台两种方式,打造AI智能化的司法服务模式,在辖区内进行庭、居、所三点一线诉调对接智能化设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015年度至今,担任琼中县人民法院法庭党支部书记一职,将党建工作落实到基层,在思想上积极进步,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平时工作中,善于团结干警,积极做好干警的传帮带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长期奉献在基层法庭工作一线,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学习,不断增强廉洁自律和防腐拒变能力。按照省高院、院党组工作要求,认真填写司法廉政监督卡、干警八小时外廉政监督卡等,各项监督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平时严于律己,注重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真正做到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琼中法院人将继续砥砺先行、奋发作为

努力开创琼中法院工作新局面

用汗水浇灌收获

用实干笃定前行!

原标题:《喜报!琼中法院刘慧静法官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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