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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边捡到国家保护动物,千万不能干这件事!
2020-05-16 04: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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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椒江一桥附近的江边捡到一只乌龟,应该是从堤坝爬上来的,带回公司一称有7斤多重。
5月10日下午4点左右,一位市民向椒江公安分局章安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捡到的乌龟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不知如何处理为好。
市民江边捡到一只野生龟?
接警后,章安派出所经办民警周警官赶到现场,只见乌龟的头和四肢都缩进了龟壳里,龟壳有点斑驳,壳的每块盾片上有密集的同心环纹。一般六龄龟重量为400克左右,这只乌龟7斤多重,壳上的同心环纹又比较多,龟龄应该比较大。
对此,有市民猜测,这是一只老陆龟。也有市民猜测,这可能是金钱龟。还有市民觉得,这只乌龟应该是野生龟,是国家保护动物,因为前段时间,公安部门打击非法收购和饲养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可能是有人不敢继续把它当宠物养,索性“遗弃”了。那么
这只乌龟
究竟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呢
据了解,这只乌龟是中华草龟,又名金线龟、长寿龟,目前已被放归大自然。
“乌龟品名较多,比较难辨认,不同龟纹路、颜色都不同,金钱龟头呈金色,腹甲黑色,中华草龟以黑色为主的,和金钱龟的形体、颜色完全不同。”经办民警说,野生草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本地区也有分布,这只草龟的来源有两种可能,一是市民从野外捕捉来,二是市民收购养殖的,由于近期公安机关开展龟类专项打击行动,严打买卖乌龟违法犯罪行为,市民主动上交我们公安。国家保护动物不能当宠物养
今年4月份以来,在台州市公安局和台州市森林公安组织的打击收购和出售野生动物的统一行动中,椒江区已查获多起非法饲养陆龟的案件。不少人把陆龟当宠物养,这可是违法行为。
近日,椒江公安分局章安派出所得到线索,某小区一住宅里有人非法购买、养殖陆龟。民警在该市民家中查获两只濒危珍贵的陆龟,一只苏卡达陆龟,一只辐射陆龟。
此前,椒江公安分局洪家街道派出所也接到举报,在辖区内有人非法收购和饲养国家保护动物。民警通过走访调查,确定了线索的真实可靠性,随后现场查获了4只陆龟,分别为1只苏卡达陆龟,1只红腿陆龟和2只辐射龟。椒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奎勇介绍,到目前,已破获7起此类案件,涉案3人都已取保候审。(徐颖骅 陈怡)
警方提醒
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都不能私人喂养、出售、运输、贩卖。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需向当地林业局《人工繁育许可证》。
原标题:《在江边捡到国家保护动物,千万不能干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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