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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受伤无法到庭 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半天结案

2020-05-17 02: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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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现在虽然出院了,但还是行动不便,去包头开庭实在是有困难啊!”说话的是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尚某某。

2019年10月3日21时29分许,被告人尚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两轮电动车沿包头市九原区210国道主道西线东起第一条车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南绕城立交桥南200米处时,所驾车前部与同车道由北向南行驶的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前部左侧发生碰撞,致尚某某受伤。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尚某某负全部责任。经包头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尚某某的血中乙醇浓度为169.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件承办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根署在了解到被告人因此次事故受伤且行动不便后,决定启动巡回审判方式,深入被告人家中,就地开庭,当庭宣判。

经过庭审,综合考虑被告人尚某某酒后持已停用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以及认罪悔罪等情节。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尚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尚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并对九原区法院人性化的审判方式表示感谢。

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也要同时考虑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审判更要秉持为人民服务,方便群众的初心!虽然被告人触犯法律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更能体现司法的温度!

文字:徐长芳

原标题:《危险驾驶受伤无法到庭 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半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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