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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法院再获保留“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20-05-18 20: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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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自治区文明办传来喜讯,五原县人民法院顺利通过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复查验收,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五原法院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树立法院公正形象、弘扬司法文明的“窗口”工程,坚持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争优,以精神文明提升司法文明,以司法文明带动精神文明,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

一是五原法院始终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和重要任务,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真正将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等主题读书活动。二是每周五开展全院大学习、员额法官“以案释法”业务知识讲座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组织干警分别学习了全国优秀法官邹碧华、黄志丽等先进事迹,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组织干警赴遵义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教育培训,活跃法院文化氛围。三是成立“五原县人民法院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干警在“3·15”、“4·15”、“12·4”等重大节日,开展送法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干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趣味运动拓展训练活动、参加市法院建院60周年文艺汇演、全市法院球类竞赛、全县“我爱你,中国”合唱比赛等各类文体活动;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让干警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开展“善行义举”四德榜评选活动,推动形成“知礼守信、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四是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和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支援五原县复兴镇和胜村、永丰村、庆生村3个贫困村,38名干警共帮扶62户贫困户,坚决助力脱贫攻坚;组织全县民营企业代表们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20年4月召开两次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五是在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五原法院党总支多次被评为“五星”党组织,组织干警向五原县红十字会捐款60950元,受到了五原县红十字会发来的感谢信,并颁发的捐赠证书。

五原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自治区、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的基础上,积极争创更高荣誉。

来源:五原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五原县人民法院再获保留“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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