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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团结河路明德学校路段列入严管路段,车辆禁停!

泗洪警方
2020-05-19 04: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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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泗洪县明德学校周边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泗洪公安交警将团结河路明德学校路段(黄山南路路口至厚德南路路口)列入严管路段,并配套增设禁止停车标志牌、监控抓拍设备,于2020年6月1日启用监控设备对违反禁令标志车辆进行抓拍处罚。

一、严禁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违法停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罚款100元并记3分!

三、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的,公安交警将依法拖移。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 也就是说,地面上有斑马线、黄格区、或属于消防通道的,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相关车辆除外)……在上述这些路段,即使你人在车上,一样属于违停。

警方提醒

敬请广大驾驶人途径上述路段时,注意观察,礼让行人,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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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告 | 团结河路明德学校路段列入严管路段,车辆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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