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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交管支队5月 “五大曝光行动”新闻通稿(一)

2020-05-19 20: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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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典案例曝光:

(1)2020年4月27日14时04分许,在二连浩特市肯特街与建设路交叉路口,贾某驾驶蒙AQB***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肯特街由东向西行驶左转弯时,与沿肯特街由西向东行驶左转弯郝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乘坐罗某)发生碰撞,造成郝某和罗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一起交通事故。

1.郝某驾驶蒙AQB***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未靠近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行为属于一般过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承担该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2.郝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行驶至事故地点,不承担该起交通事故责任。

3.罗某为乘车人,不承担该起交通事故责任。

(2)【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2020年5月7日14时32分许,毛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成吉思汗大街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包商银行前左转弯时,与沿成吉思汗大街由东向西行驶刘某驾驶的蒙H54***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一起交通事故。

毛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时,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3)【恶劣天气闯红灯】2020年5月11日,镶黄旗出现沙尘暴天气,17时许,在住建局交叉路口发生了这样一幕。三轮电动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三轮电动车险些侧翻,所幸无人员受伤。

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了解,电动车驾驶人由于天气条件恶劣,自己被风沙影响了视线,没有注意观察信号灯和路口经过的车辆。

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及摩托车驾驶人;驾驶车辆时应佩戴好安全头盔,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戴头盔是你最好的安全防护措施!

原标题:《锡林郭勒盟交管支队5月 “五大曝光行动”新闻通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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