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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价格上涨?辛集市场监管出手了!

2020-05-22 04: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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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wifi下观看视频

由于“一盔一带”政策的推行

一时间

头盔迅速成为了热销的“爆品”

实体店、网店纷纷被买断

让骑电动车的小伙伴措手不及

部分网友针对头盔价格上涨的留言

许多市民都反应

现在头盔的价格上涨了

为规范我市头盔市场价格秩序和质量安全

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天下午

市场监管局出手了!

执法人员对头盔是否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商户们对全部商品进行明码标价,不允许哄抬物价,让厂家提供进货单以及产品质量报告以备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规范安全头盔市场

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自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群众对电动车安全头盔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为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依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现对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辛集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监管力度,保障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市场监管局四分局监管一室主任 郑彦军:“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对头盔销售价格的监管和头盔质量的抽检力度,严惩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假冒伪劣头盔流入市场!”(建议在WiFi下观看)

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严查头盔价格违法行为!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文中表示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对于“一盔一带”如何处罚

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已明确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6月1日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前,公安交警将采用现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此前也明确表示:

自6月1日起至年底,我省与全国同步开展“一盔一带”劝导查纠活动,每周二为全省统一行动。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最后小编也要提醒大家

购买头盔时要擦亮眼睛

找正规渠道购买

切莫跟风

不要盲目给陌生人打款

更不要拼命压货囤货

来源 | 市场监管局 河北交通广播

图文 | 王壤 王可

编审 | 张天放

主编 | 何云龙 冯磐毅

监制 | 胡振彤

辛集市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头盔价格上涨?辛集市场监管出手了!》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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