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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依法公开宣判首例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近日,万柏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对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依法公开宣判。本案是万柏林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后宣判的首起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也是疫情防控期间受理的首起涉野生动物保护的刑事案件。
2018年7月以来,被告人穆某某以每只人民币30至5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收购墨西哥红膝捕鸟蛛、洪都拉斯卷毛捕鸟蛛、墨西哥火脚捕鸟蛛共计20余只,并在其经营宠物用品经销部对外出售。2019年10月23日,公安民警在其店内查获墨西哥红膝捕鸟蛛7只、洪都拉斯卷毛捕鸟蛛3只、墨西哥火脚捕鸟蛛14只,经国家林业局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本案中所涉及的墨西哥红膝捕鸟蛛、洪都拉斯卷毛捕鸟蛛、墨西哥火脚捕鸟蛛均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ES)附录Ⅱ物种,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依法裁判:被告人穆某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予以惩处。综合被告人穆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自首情节、认罪认罚表现,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穆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官说法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我国刑法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本案中,被告人被判刑入罪,对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个人或组织是一种警示,有助于震慑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野生动物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特别是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疫情防控是人民法院当前重点工作之一,万柏林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举措,最果敢的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断相关病毒传播源头,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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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杨林运
原标题:《万柏林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依法公开宣判首例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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