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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超标电动车不应成为未成年人出行的工具!

2020-05-24 02: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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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出行快捷又拉风,深受未成年人的喜爱,但由于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上均未发育成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驾驶技能欠缺,遇到突发情况时处置能力有限,加上年少逞强好胜,骑车时都是飞一般的速度,很容易就酿成交通事故。近日,上犹县人民法院社溪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未成年人驾驶超标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案件。

被告阳某为未成年人,系上犹某中学学生,平时驾驶由父母提供的一辆超标电动车上学。在2019年12月30日放学回家时,被告阳某驾驶该电动车在上犹县建设一路与原告刘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告阳某摔倒在地而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阳某被送往医院就诊,原告刘某为其垫付了医疗费2259.33元;原告刘某将自己受损车辆送到修理厂进行了维修,花费维修费900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阳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在行经道路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应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刘某遂诉至法院,主张被告阳某返还垫付的医疗费2259.33元以及赔偿汽车维修费用900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阳某的法定代理人当庭退还原告刘某垫付的医疗费,原告刘某考虑被告阳某自身受到了伤害就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纠纷就此了结。

法 官 说 法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一些家长认为电动车、燃油助力车行驶速度更慢,危险系数更小,往往就默许自己的孩子驾驶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却不知这样可能反而害了自己的孩子。由于未成年人达不到依法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年龄,大部分都是通过自学、偷学驾驶二轮电动车或者摩托车,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专业的培训,所以未能全面掌握应具备的安全驾驶知识及技术,加之年幼无知、争强好胜,所以在行驶过程中常常出现闯红灯、超员、超速、逆行等现象,不仅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而且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手足无措,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下面《15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三人死亡》的真实视频,也许能够给我们触动——未成年人驾驶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真的非常危险!

15岁少年驾驶机动车的惊悚瞬间!

上犹县人民法院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图文:张爱华、赖礼萍

策划:张维跃

原标题:《【以案说法】超标电动车不应成为未成年人出行的工具!》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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