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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法院发出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2020-05-27 02: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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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向一起生效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以及相关规定精神,该证明书只记载双方当事人姓名、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等信息,并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据悉,该院根据当事人需求,以往只对离婚生效裁判文书出具《生效证明书》,并不出具《离婚证明书》。当事人在办理再婚、财产登记、出国等相关事务时,《生效证明书》需和裁判文书一同向相关部门或个人出示,裁判文书中的个人隐私或其他个人信息存在泄露的风险。《离婚证明书》是《生效证明书》的改造升级版,与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或其他信息,有利于保障离婚当事人个人隐私,体现司法审判的人文关怀。
原标题:《淮阴法院发出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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