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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这钱可以退!

微美肥西
2020-05-27 03: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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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辛苦挣来的血汗钱

却被“熊孩子”豪气地用来购买游戏装备?

“打赏”主播

小编提醒,现在

监护人可通过向游戏公司申请及

向法院起诉两种方式追回

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这些纠纷的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未成年人“打赏”支出,法院应支持返还。

“熊孩子”偷刷事件

“熊孩子”为了玩游戏或者打赏主播,而偷刷家长钱的事频繁发生。

● 江西九江一位成绩优异且乖巧的14岁男孩在一个月里,通过支付平台,把母亲为他存着读大学用的10万元及自己的3万元压岁钱,统统打赏给了直播平台主播。这13万元几乎是男孩全家一年的收入,谁又能想到,这些钱竟这样没了……

●福州长乐一9岁女孩给游戏主播打赏和买游戏道具,两个月刷掉奶奶8万多元。女孩称,对钱没有概念,是在主播们的“关怀”与诱导下,给他们刷礼物的。

●海南琼海10岁男孩打赏快手主播,花光母亲14万治病钱。这些钱,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笔巨款。而且这笔钱既关系到杨女士病情的治疗,也关系到一家人未来的生计。

安徽人身边的一些此类事件——

●安徽涡阳县10岁的浩浩(化名)用爸爸的手机玩游戏、看直播,先后充值买装备、打赏快手平台游戏主播,共花费12万多元,花光了父母结婚多年来积蓄。浩浩的爸爸王先生无奈地说,最近只能从孩子奶奶那拿了几千块钱开销。

最高法明确

此类行为无效

由于疫情影响,中小学生在家上了几个月的网课,有不少市民遇到小孩私下花钱购买游戏装备、打赏主播的情况。

小编了解到,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9条明确,对这些纠纷的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

未成年人“打赏”支出 法院应支持返还

《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支出款项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

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才能生效

据介绍,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

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八岁以下儿童网游支出一律退还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所以指导意见没有专门规定。

此外,在支出款项的数额方面,规定没有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将应予返还的款项限定在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这一点在具体案件中可以由法官根据孩子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法院支持监护人

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

但想要追回“熊孩子”花出去的钱

具体该怎么做呢?

家长可以先向充值平台或者游戏公司申请退款,通过官方网站找到沟通方式,第一时间向相应的公司反馈,表述事实情况和需求,提供一些可证明是未成年孩子充值的证据,尽量在双方的沟通过程中解决诉求。如果家长与充值平台或游戏公司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家长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将付款记录等打印出来后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

他们还关注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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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

原标题:《明确了,这钱可以退!》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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