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邢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要通告

2020-05-27 04: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邢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主城区物流运输车辆实现新能源车辆替换的通告

全区物流园区及物流运输企业:

为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优美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邢台市重型货车和大宗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方案》《邢台市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大气污染治理安排部署,2020年6月底前主要物流园区运输车辆实现新能源车辆替换整改任务,主城区物流运输车辆实现新能源车辆替换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全区物流园区和物流运输企业要对新能源车辆替换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属地镇(办)、城建、交通及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准确详细提供调查数据。

二、全区物流园区和物流运输企业要明确新能源替换任务工期。有租赁燃油运输车辆负责主城区运输的,应立即停止租赁行为,并出具不再租赁的承诺书;应积极主动完成负责主城区运输任务的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和新能源替换任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进度,务必要在6月30日前完成。

三、全区物流园区和物流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新能源替换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党和政府安排落实的政治任务。对逾期拒不完成替换工作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置,视情况列入黑名单处理。对抗拒、阻挠政府工作人员工作的经营人员和有关个人,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邢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

原标题:《邢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要通告》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