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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开发区!(附:公告)

2020-05-27 04: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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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九届市委第九轮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工作方案》,按照全市巡察工作部署安排,5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开发区见面沟通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英讲话,副组长刘贵锁出席,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赵新河主持会议,区领导刘卫东、王小平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王英指出,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开展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次市委部署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专项巡察任务。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巡察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单位党组织要以巡察为契机,切实承担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的政治责任和职能职责,确保专项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赵新河要求,思想认识要到位。被巡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支持配合要到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把支持配合巡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服务保障要到位。要把搞好服务保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积极配合,主动作为。问题整改要到位。要以本轮巡察为契机,把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贯穿配合巡察工作的始终,将巡察当作疗伤治病、去污除弊的良机,端正态度,正视问题。

会上,区大气办、区城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专 项 巡 察 公 告

按照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对邢台经济开发区大气办、城市建设局、城管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专项巡察,时间为2020年5月24日至6月24日。专项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根据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市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尽责,存在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违法违规排污企业仍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其他不属于这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9-5232235(8:00-18:00);

邮政信箱: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699号创智园B座锦江都城酒店8211房间,邮编:054000;

联系手机:18003195783(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swzxxc04@126.com;

征求意见箱位置:1.锦江都城酒店门口;2.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北门口;3.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南门口;4.江东八路开发区公安分局门口;5.中兴东大街河工大科技园3号楼开发区城管局门口。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专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xtswxcbzhk@126.com。

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

2020年5月24日

原标题:《市委第四巡察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巡察开发区!(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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