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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强众:法院在疫情期间的司法服务让我印象深刻

2020-05-27 11: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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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众,男,汉族, 1962年6月出生,无党派。1986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86年7月毕业于淮阴工业专业学校电子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

王强众同志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江苏百斯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共创人造草坪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华东施河教具城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河商会会长,淮安市教具协会会长,淮安区人大常委会常委、淮安市人大代表、淮安市工商联副主席、江苏省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曾荣获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江苏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扶贫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几届蝉联淮安市十大经济风云人物、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副理事长、全国中餐工业化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作为人大代表,长期以来,我都比较关注法院工作,疫情期间,法院的很多举措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疫情防控战打响后,淮安中院急企业所急、忧企业所忧,积极开展司法研判,制定出台《关于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开展涉疫情纠纷联动化解、严惩涉疫情的各类犯罪活动、全面开展线上诉讼服务等15条具体举措。针对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组织编写《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律风险提示》,就企业生产、销售、用工、管理、诉讼等6个方面50个法律问题作了释明和解答。淮安中院还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评估标准,深入分析研究评估体系中涉及法院工作部分,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提升“执行合同”质效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体现了高标准定位和强烈的大局意识。

更值得一提的是,疫情期间,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并继续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建立了代表委员微信群,通过微信公众号、联络微信群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在每一起涉疫情案件开庭前,淮安法院均在代表、委员工作群里及时发布开庭公告,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旁听,予以监督。公平正义没有因为疫情肆虐而缺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弘扬了正气,温暖了人心,增强了信心。淮安两级法院通过邮寄、组织法官现场走访等形式,向全市企业发放《风险提示》。

法院领导还积极与挂钩的涉企人大代表联系,帮助企业解决了防护物资短缺、资金周转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在座谈中我向法院提出围绕复工复产部署要求做好司法服务的意见,淮安中院积极落实并给与了反馈意见。淮安中院认真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影响及应对”集中调研,加强疫情所涉案件法律适用、政策把握问题的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指导审判执行工作。高度关注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以打造“法润名企”升级版为抓手,依法做好援企稳岗各项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合同履行、医疗纠纷、产品质量、劳动争议等各类民事纠纷,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推动“无讼淮安”创建为引领,完善涉疫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切实降低涉疫纠纷处置的经济成本和社会影响。可以说,法院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期待法院能推出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举措。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王强众:法院在疫情期间的司法服务让我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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