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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弘扬“马锡五审判”

2020-05-28 02: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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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明媚,麦浪翻滚,丰收在望的初夏时节,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朱集法庭庭长孙臣忠、法官助理曹参科、书记员刘斌一行三人,践行“枫桥经验”来到淮阳区最偏远的鲁台镇,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就地开庭审理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针对当前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上升趋势,为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当地社会和谐,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就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审判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淮阳区人民法院朱集人民法庭在淮阳区鲁台镇党委政府的积极配合下,由当地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村委自治组织参与综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0年5月19日上午在淮阳区鲁台镇政府礼堂就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当地司法所、派出所、民调组织积极配合,开庭审理工作顺利结束后,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在相关部门组织下处理好家庭纠纷。当庭参与的旁听人员一致表示,婚姻家庭案件以和为贵,小家庭大国家,这种处理方式适合社情民意,也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作用。庭审结束后淮阳区鲁台镇党委书记刘伟对下一步巡回审判以案普法工作做了安排,要求当地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民调组织形成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化解在萌芽,为促进当地的社会平安建设,促进当地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淮阳区人民法院干警认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进“枫桥经验”的地方化。巡回审判就地审理方便了人民群众进行诉讼就近解决纠纷,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多元化解纠纷,通过群防群治,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纠纷是对“枫桥经验”的成功借鉴和创新,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这一点在抗日战争的陕甘宁边区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已经有了较为成功的实践,同时这也是司法审判领域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生动的表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永不止步。

原标题:《践行“枫桥经验”,弘扬“马锡五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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