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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到底能不能买?

2020-05-28 02: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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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房价攀升节节高的环境下

小产权房因价格低廉等等原因

仍然吸引了不少人购买

然而

小产权房在交易中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2019年6月

惠东一对唐姓夫妇与案外人曾某签订《房屋同地基转让合同》,约定以37.8万元向其购买位于惠东县大岭镇某处房屋,该房屋地基为88平方米,房屋两层高。

同年8月

这对夫妇与被告方某签订《房屋同地基转让合同》,约定将涉案房屋以42万元转让给方某,方某支付了38万元,仍欠4万元未支付。

2020年1月

唐姓夫妇起诉要求方某支付余款,诉讼过程中,方某提起反诉,认为该房屋系“小产权房”,无法办理相关合法证件,且门前巷道与他人有争议,要求唐姓夫妇解除定金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民一庭庭长柯新强做了大量庭前准备工作,经过调查,得知涉案房屋涉及村集体用地,被告方某与原告唐姓夫妇均非该社区居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签署的《房屋同地基转让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关于“集体用地不能转让用于非农建设”的强制性规定,应为非法无效的合同。

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说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双方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的协商意见,唐姓夫妇返还房款,双方均撤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该禁止性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做了严格的限制。

《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近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对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因此,购买小产权房只能发生合同效力,而不能发生物权效力,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买卖双方的法律风险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小产权房买卖难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

(二)在建、在售“小产权房”可能被强制拆除或没收

(三)脱离监管,小产权房的质量难以保证

(四)购房时无法进行银行贷款

(五)小产权房存在不能保值、升值的风险

(六)因小产权房只允许同一村集体内部转让流通,村外人购买随时面临业主“违约”风险

……等等

这些不可忽视的法律风险都在警示消费者

购买房屋应选择正规的商品房

切莫贪小便宜购买小产权房

当权益受损时才追悔莫及

原标题:《小产权房到底能不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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