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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刘华:让“事实孤儿”不再孤单

2020-05-28 18: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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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开聊

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哪些检察热词被写入报告中?有哪些社会关注的案例被选入?日前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接受最高检新媒体专访,一起来看【最高检开聊】。

关于防网课诈骗

我们发现,疫情发生以来,一些犯罪分子冒充老师,以线上教学名义实施网络诈骗犯罪现象多发,严重影响学生正常的网课教学秩序。2月27日,江苏省检察院及时通过网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揭示了这一新类型犯罪,对广大家长和学生发出防诈骗提醒,并制作动漫短视频,加强宣传防范。同时,主动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将防网课诈骗的信息转发到各地学校,加强精准宣传。江苏检察机关1200余名法治副校长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将防诈骗提示发送班级群、家长群,促进广大家长和学生增强防范意识。

发布会后,不少家长向公安机关报警,提供相关案件线索,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了一批网课诈骗犯罪。总体来说,对于网课诈骗犯罪,我们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防范提醒,保障了疫情期间正常的线上教学秩序,取得了良好效果。

关于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我们调研发现,接受在社区矫正处理的一些民营企业经营人员,无法出市、出省参与企业商务谈判等活动,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去年,江苏省检察院牵头联合上海、浙江、安徽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会签了《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明确将“民营企业或者其他从事个体经营的社区服刑人员因生产和服务经营需要,确需本人赴外地处理”列入可以请假的事由。这样,沪苏浙皖四省市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技术骨干、实际控制人等,因投资谈判、签订重要合同等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外出的,都可以提出请假申请,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

江苏检察机关对“事实孤儿”关注,是从2017年开始的。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赵习芳发现,她结对扶贫的元元在9个多月大的时候父亲去世,之后母亲离家出走,一直杳无音信。由于无法提供母亲失踪的法律证明,未能享受到孤儿养育金。

2017年5月,泰兴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帮助元元提请法院宣告其母亲为失踪人,后来元元成为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每个月能领取到1350元的孤儿养育金。像元元这种“事实孤儿”情况并非个案,甚至由于刑事犯罪导致的“事实孤儿”也不在少数,有的未成年人父母都服刑在押,或者父母一方被判刑、另一方失踪,未成年人事实上无人抚养。

为了让这些“事实孤儿”不再孤单,江苏省检察院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明确对于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等“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事实孤儿”,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19年6月,民政部、最高检等十二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由江苏检察机关推动创设的这一救助制度上升为国家制度。(编导:孙文冰 王瑞 摄像:刘羽飞 梁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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