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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两长同庭履职!共同守护泉城绿水青山!
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5月29日上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韩某等七人破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文娟等3人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参加诉讼,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七名被告代理人均代表被告当庭鞠躬致歉。
公益诉讼起诉人同庭履职 美丽泉城齐守护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七名被告是否实施了公益诉讼起诉人所主张的环境侵权行为、环境损害的情况及修复费用、各被告的责任承担问题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详细举证与充分质证,发表出庭意见阐述被告行为造成的危害以及案件带来的警示。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爱云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文娟由于被告仍羁押于看守所,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开庭,各被告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对于判决结果当庭表示认可,并表示愿意按照修复方案进行山体及生态环境修复。
视频连线被告人证据展示七名被告代理人均代表被告当庭鞠躬致歉还原事实 破坏环境需担责
2019年5月底至6月25日,韩某、侯某等人为牟取利益,纠集周某等人在济南市历城区仲宫街道东泉泸村东山地拆违拆临现场,以“清运违建渣土”为掩护,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矿石,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擅自开采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政策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8482.4立方米。被开采山体裸露出土黄色的砂石,林业种植条件被破坏,原有植被被毁,山体遭到破坏,原有山体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大气、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的功能遭到破坏。另外,矿石被非法开采破坏了山体原始均衡状态,加上各边坡临空面大、卸荷裂隙发育,使边坡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在重力、强降雨、地震等内外地质营力作用下,易产生崩塌等地质灾害,对周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韩某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被毁山体济南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韩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矿罪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其破坏环境应当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依法立案审查。由于案件影响较大,该案由市检察院检察长依法承办。通过现场勘查、查阅刑事案件材料、远程视频询问被告等调查核实措施,韩某等人破坏山体、损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依法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2019年12月23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韩某等七位被告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修复方案进行山体及生态环境修复,并承担修复后的验收评估费用;如不能修复,则承担71.1万元的修复费用。
远程视频询问被告检察官现场取证发挥职能 保护生态勇担当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共识和自觉。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不仅是要让侵权者承担环境侵权责任、付出经济代价,更是对潜在的环境破坏者予以警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追求,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任何破坏环境、侵犯公益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济南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要求,特别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检察长带头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对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起到了积极的引导推动作用。
来源丨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统筹丨王蓉蓉
编辑丨李婧一
审核丨王韬、闫现令
原标题:《检法两长同庭履职!共同守护泉城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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