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玉带包拯 | 爱我,就请保护我!
原创 龙马潭区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小花大家好,我是被害蟒小花,我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你好,我也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我也是被害蟒,我叫小黄。
小黄小花由于我的主人非常喜欢我,于是在在2019年3月把我买回了家。你呢?
我的主人是搞表演的,在2019年2月把我买回家来做道具。
小黄虽然我的主人生活很不容易,但是我还是非常想要回到我自己的家。
小黄小花对呀,只有大自然才是最适合我们生存的。
她们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把我们带回家。这种行为都是犯法的。后果很严重。
小黄小花你听说了吗?近日法院会开庭审理给我们主持公道。
真的吗?
小黄小蟒对呀,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快看,这是我们的照片,我们上新闻啦!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结合6.5“世界环境日”
展开环资案件审判系列活动
2020年5月28日
对两起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案件
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案件一许某通过微信联系,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到一条黄色蟒蛇,该蟒蛇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虽然许某购买蟒蛇用于表演是为了维持家庭生计,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法院审理后依法对其宣判:被告人许某犯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案件二
马某某通过微信联系,以6800元的价格购买到蟒蛇一条,该蟒蛇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某某虽出于个人喜好,购买蟒蛇饲养且未对造成蟒蛇伤亡,但其行为同样已触犯刑法,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某犯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0年2月24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全面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以法之名,保佑生灵”
对各种危害野生动物行为零容忍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保护、拯救珍贵野生动物以维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平衡刻不容缓。作为自然界中的一员,不管是因为私欲还是其他原因,我们都应该敬畏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爱护自然、爱护动物就是爱护人类自己。
策划:王俊 袁光瑶原标题:《玉带包拯 | 爱我,就请保护我!》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