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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东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下发
《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
春季学期第四批学生(学员)
返校疫情防控验收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第四批学生(学员)返校疫情防控验收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教育管理中心,各有关直属学校:
根据省、市学生返校工作安排以及《东莞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规定,现就第四批学生返校学校验收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验收审核学校
可提出验收审核申请的学校包括:公、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含职业培训机构)。
二、验收审批工作要求
(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学校(幼儿园)应严格对照《东莞市学校学生返校准备工作验收表》(附件1)的要求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收到本通知后尽快向属地镇街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各校外培训机构填写《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承诺)表》(附件8)、《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检查表》(附件7)的自查部分,并附培训班次、内容、招生对象等具体复课安排,向属地镇街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二)镇街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组织验收。各镇街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在收到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提交的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组对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现场验收工作。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数量较多的镇街应统筹安排好验收工作,可分批错峰验收,可先验收学生较多的单位、再验收学生较少的单位。
对未予通过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出具整改告知书,直至机构整改到位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对未经检查验收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一经发现即纳入“黑名单”,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验收情况报备。镇街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完成现场验收工作后,填写《东莞市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返校准备工作验收汇总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验收汇总表”),连同各学校验收表、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学校应急处置预案、东莞市2020年春季学期第四批次学生返校学校基本情况表(附件5,以下称“学校基本情况表”),向市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报备。
幼儿园报备材料(包括:验收汇总表PDF版和word文档,各学校验收表PDF版、学生返校工作方案word版、应急处置预案word版、学校基本情况表word版,下同)报送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邮箱:dgsjyj2020@163.com。特殊教育学校报备材料报送至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邮箱:dgjjk3@163.com 。
镇街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完成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验收后,填写《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验收汇总表》(附件9),向市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报备。将PDF版及Word版文档报送至市教育局职高终科邮箱zck23126119@qq.com。
(四)公布学生可返校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镇街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分批完成现场验收和报备后,分批在学生(学员)返校前3天向社会发布。
三、从严审核返校师生名单
(一)持续加强健康管理服务。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按要求持续精准掌握全体师生员工每日的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并建立健康台账,认真审核评估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83号)要求,加强重点群体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确定可返校师生员工名单。
(二)填写比对师生员工健康卡。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应安排专门人员组织教职工于返校当天现场填写《东莞市教职工健康卡》(附件3),并经教职员工本人签名确认;班主任应组织本班学生家长在学生返校当天或前一天填写《东莞市学生健康卡》(附件4)。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应认真比对师生员工健康卡和返校前14天健康台账,并结合现场体温检测等情况,最终确定可返校师生员工名单。按规定集中隔离的师生应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学校应于师生员工返校当天收齐并妥善保管师生员工健康卡待查。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全面启用粤康码,通过比对健康台账和粤康码的情况,确定可返校师生员工名单。
(三)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愿检尽检”的要求,倡议全体幼儿园家长和幼儿以自愿为原则,返校前可到所属镇街公共场所设立的新冠病毒核酸采集便民服务点(详见附件11)进行核酸检测。
四、其他要求
(一)本批次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的其他要求,请按照《关于印发
<东莞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东防控新疫办〔2020〕73号)和《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前师生员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东莞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二)落实“每一所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配备一名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1名卫生健康联络员”要求,幼儿园数量较多的镇街,可按1人兼任不超过3所幼儿园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落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对口联系制度,由各镇街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要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人员,对辖区的每一所幼儿园和培训机构逐一安排对口联系人,确保督导压实责任,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四)返校后要重点关注新冠肺炎、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登革热等疫情,切实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件:
东莞市学校学生返校准备工作验收表
2.东莞市学校学生返校准备工作验收汇总表
3.东莞市教职工健康卡
4.东莞市学生健康卡
5.东莞市2020年春季学期第四批次学生返校学校基本情况表
6.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前师生员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
7.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检查表
8.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承诺)表
9.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验收汇总表
10.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告知书(范本)
11.东莞市各镇街(园区)公共场合设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点名单
东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
2020年5月22日
根据规定
6月2日起
校外培训机构先提交验收申请
经我镇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验收合格后
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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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在即
茶山镇教育管理中心特向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和
中小学生家长发出以下信函
请大家查收!
致全镇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
近日,东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下发《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第四批学生(学员)返校疫情防控验收审核工作的通知》,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先由校外培训机构提交的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后,经过镇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复学。
对未予通过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出具整改告知书,直至机构整改到位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对未经检查验收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一经发现即纳入“黑名单”,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请目前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但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中小学生培训机构于6月4—5日到镇教育管理中心领取《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承诺表)》《东莞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检查表》等资料,并按要求填报,我中心将收到验收申请后,将安排实地检查验收。
另外,有《营业执照》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场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请于8月1日前办证,按照开办材料清单和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交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再依程序办证。8月1日后,我中心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不得面向中小学生进行下培训活动。
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教育好孩子,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安全、优质的学习环境。
咨询电话:86642805
咨询地址: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B栋二楼215室
联系人:罗老师
请扫茶山培训机构QQ群二维码入群咨询和交流
茶山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8日
致全镇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6月2日后,我镇第一批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核酸检测,经过镇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严格验收合格后复课,届时向社会公布白名单(以后定期更新)。未经验收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不能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为保证您的孩子能在一个安全、合格的环境下进行学习,学生要到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学习时,注意如下几点:
1.首选有证有照、且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
2. 不要到白名单以外的校外培训机构学习;
3. 家长为学生准备好口罩;
4. 不要贪图打折扣,一次性交全年学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第(九)条: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们营造更好的学习环境,让他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茶山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8日
那么
校外培训机构
需要做好哪些防疫措施
要提交哪些材料才能申请复课呢?
下面茶山囡一一给您整理好了
干货来啦!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
验收检查核验要点
1、明确机构内部职责分工,专人负责防控工作,部署防控措施;
2、搭建学员家长、定点医疗机构或属地疾控机构、社区的三方联系网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3、制定复课工作方案,报审批(或登记)部门备案;
4、制定包含消毒清洁、体温测量、进出亮码管理、人员摸排等内容的日常防控方案;
5、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教职员工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6、专人专报机构教职员工及学员疫情突发情况;
7、教职员工熟悉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8、教职员工、学员在进入机构和教室前进行体温检测。
9、保持培训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定时通风。明确培训场所消毒频次、消毒剂使用。
10、明确负责人员和登记追踪流程;
11、组织教职员工、学员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12、提前向学员、家长发放《复课告知书》,告知培训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3、复课前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14、专人负责对全体学员和教职员工复课前行程动向和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登记全覆盖;
15、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均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粤康码绿码及体温<37.3℃人员方可入内,红码不得入内。无法出示健康码的人员,若体温检测正常,可凭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或7天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后进入;
16、合理布局洗手设施,配备充足的洗手液和干手纸;
17、做好培训场所重点区域与设施(包括教室、卫生间、电梯等)的消毒,记录消毒时间、方式、责任人等。消毒剂选用、作业时间、个人防护、消毒操作必须科学、规范;
18、机构设置临时隔离室,要求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并提供水银温度计、外科口罩、洗手液、含乙醇免洗洗手液等医疗用品和办公用品;
19、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各项制度,复课前一周内对饮用水设备及涉及的管路进行消毒、检查和维护并检测用水合格;
20、在楼宇一楼大厅、培训学校的进门口或其他合适的地点设置检测点,安排人员进行记录。合理设置扫码+测温+登记流程,确保学员进校能刷卡和测温, 对外来人员实行亮码、测体温、实名登记制度;
21、严格控制同一班级上课学员人数;
22、尽量避免或减少不同培训班学员间的接触。实行错时错峰上下课,避免人流拥堵;
23、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巡查;
24、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5、确保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灭火器和消火栓配件齐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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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
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
分筹设、开办、变更、终止等情况
各情形对应的材料要求不同
扫描下面二维码查看具体申请材料清单
茶山囡提醒大家
凡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由教育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未经教育部门批准
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
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那么如何申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呢?
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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