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康巴什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方案

2020-06-01 02: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内蒙古公安厅关于全面落实

<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推进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康巴什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结合康巴什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

招生范围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是康巴什区户籍或监护人在康巴什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就业,并且符合入学条件。

(一)幼儿园小班入学必须满三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一年级入学必须是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的适龄少年。

2

学位类型及所需材料

(一)学位类型

学位类型一:有住宅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有自购住宅,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二:有公寓或租房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康巴什区有自购公寓或租住并工作。

(二)所需材料

1.网报材料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打印出的《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2.户籍材料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材料

(1)自购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和销售不动产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抵押证明和近1年的还款流水记录原件)。

已购房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在房管部门已网签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租住

①康巴什区户籍的租房户,提供由所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②非康巴什区户籍的租房户,提供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工作材料。

4.工作材料

(1)行政事业单位、各大国企、央企正式职工: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工作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三个月工资表原件,工作调动时间未满三个月需提供调动文件。

(2)个体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在康巴什区近半年的纳税证明或近半年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材料有效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0日。

3

相关说明

(一)划片分配说明

1.片区划分。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入学人数、学位类型、学校数量、学校规模、学校分布变化、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

2.分配原则。

(1)幼儿园、小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服务片区,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学位类型依次分配入学,先分配学位类型一,然后分配学位类型二。

(2)初中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服务片区,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学位类型依次分配入学。由于每所学校学位数有限,首先分配学位类型一,然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安排学位类型二入学。

鄂尔多斯市政府中轴线以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北、伊克昭街以南的区域内,以“公寓”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分配完区域内以“住宅”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如空余学位少于以“公寓”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则根据康巴什区第一中学、康巴什区第二中学和北师大鄂尔多斯附属学校初中部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该区域内无房租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康巴什区第一中学东校区、康巴什区第二中学和北师大鄂尔多斯附属学校初中部空余学位情况,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3.划片分配只针对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康巴什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4.教育优待。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人员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援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市级人民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康巴什区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子女、康巴什区环卫和园林一线工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及政策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给予相应教育优待。

5.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二)房屋产权说明

1.不动产权证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写字楼或其他用途以及违章建筑等不可以作为入学划片依据。新购房未网签、已网签但不具备居住条件或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房产均不作为入学划片依据。

房产信息以自然资源局原始审批项目为依据,未经审批私自改建、加建的违建房屋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2.康巴什区从2020年开始实行学位制度。自2020年起,康巴什区将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房产地址用于登记产权人子女入学的,自登记入学之年起,三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非独生子女除外),即自有房产于2020年秋季用于登记产权人子女入学使用学位的,在2023年秋季可再次作为入学划片依据。(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所有符合入学要求的房产均有学位,不需要查询;2021年可以开始查询房产学位使用情况)

房产出租并由租住人登记子女入学,且已分入所属片区中小学的,六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非独生子女、当年未分入所属片区学校的情况除外),即2020年秋季用于登记租住人子女入学使用学位的,则该房产地址在2026年可再次作为入学划片依据。

3.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且不动产权证标注了共有人所占比例,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所占比例不小于51%的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

4.若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至少一方)及房屋产权人三代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房屋可作为入学划片依据,同样实行“三年一房一学位”制度。

(三)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1.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的不再安排补报名登记。

2.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全市各旗区使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在康巴什区外其他旗区已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允许重复报名。

3.户籍所在地填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中首页地址选择,如康巴什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请直接选择“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4.家庭住址填写:按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合同的地址选择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并手动输入楼号、单元号、门牌号(注意:所填信息必须与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致)。如果居住地列表内查找不到所在小区名称,请选择“其他”项目,并填写详细地址。

(四)其他情况说明

1.缓学备案。康巴什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小学一年级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备案。其中在康巴什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备案,在康巴什区以外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向康巴什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备案。缓学儿童监护人可自行联系民办幼儿园入园,公办幼儿园不再安排入园。

2.疫情防控形势与变化。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过程中,如有新的要求或变化,将另行发布公告通知,家长可以关注“康巴什教育”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

4

报名要求及安排

(一)新生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6月6日至6月12日。

报名网址:

http://www.kbs.gov.cn/(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http://www.ordosedu.cn/(鄂尔多斯教育在线)。

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1.康巴什区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在校(园)学生在现就读学校审核材料,审核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7月1日。

2.非康巴什区幼儿园、小学毕业学生,材料审核地点在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报名大厅(从康一中北门进入),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安排如下:

(1)初中一年级新生材料审核时间是2020年7月2日至7月4日。

(2)小学一年级新生材料审核时间是2020年7月6日至7月8日。

(3)幼儿园小班材料审核时间是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请家长按照网上报名打印出的《入学信息登记表》右上角报名登记号顺序和时间安排审核资料:

13日上午审核0001-0200号、下午审核0201-0400号;

14日上午审核0401-0600号、下午审核0601-0800号;

15日上午审核0801-1000号、下午审核1001-1200号;

16日上午审核1201-1400号、下午审核1401-1600号;

17日上午审核1601-1800号、下午审核1801号以后。

(二)转学学生报名安排

2020年秋季转学学生不进行网络报名,请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参照“二(二)所需材料”),于2020年8月17日至8月19日到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报名大厅现场报名审核。

康巴什区公办幼儿园中大班学位已满,教体局不进行报名登记,家长可联系已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尚都幼儿园、旭禾紫雍幼儿园、幸福童年幼儿园、博翔幼儿园、奥斯顿幼儿园)安排入园。中小学转学学生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初中三年级和小学六年级不办理转学;康巴什区内学校间不办理转学。

5

分配结果公布

(一)分配结果

康巴什区使用阳光招生系统,实行信息公开。2020年9月4日上午9点后可用学生身份证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分配情况(1.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二)学生报到

2020年9月4日上午学生到分配学校报到。

幼儿园报到需要携带幼儿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开学前三个月内入园健康检查表原件、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原件。

小学报到需要携带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开学前三个月内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原件。

初中报到需要携带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遗留问题处理

2020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康巴什区第一中学行知楼一楼报名大厅(从康一中北门进入)。

(四)阳光分班

2020年9月6日下午由康巴什区教体局统一组织进行阳光分班。康巴什区新生分班统一使用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阳光分班”系统,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阳光分班结束后,学校不得调整分班结果,小学未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初一年级未参加阳光分班或参加分班后自行择校、择班的学生,三年后参加鄂尔多斯市中考时将不予享受分招政策。

6

其他事项

(一)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假证件报名入学或登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区教体局将不再安排该学生入学,并删除该生在康巴什区的报名登记信息。

(二)因康巴什区第一小学东校区校舍紧张,对于2020年新入学的学生,学校一律不予安排食宿。

(三)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477-8599995。

来源:康巴什教育

原标题:《康巴什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方案》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