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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超前点播,爱奇艺败诉!但是……

2020-06-03 13: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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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ycol)综合微信公众号“北京互联网法院”、南方都市报(nddaily)、 现代快报 +/ZAKER南京记者。

6 月 2 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会员诉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进行宣判。法院一审判定爱奇艺败诉,其超前点播的行为构成违约。法院认为,“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但不应损害会员已有权益。

△中国庭审公开网截图

爱奇艺超前点播庆余年被判违法

法院当庭宣判确认,爱奇艺公司的《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部分无效;在吴某购买会员服务后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某不发生效力;爱奇艺公司继续向吴某提供原有会员权益。不过,对于“会员专属推荐”涉及的广告问题,法院认为爱奇艺不构成违约。

爱奇艺回应法院判决:会不断完善产品

2日晚7时许,爱奇艺在其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回应,称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将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给大家带来更好的体验。

知名律师起诉爱奇艺,要求其取消超前点播

2019 年年底,网剧《庆余年》热播,爱奇艺开启超前点播,VIP 会员花 50 元,可以在每个更新日比会员再多看 6 集。消息一出,网友反对的声音一度冲上热搜。

就在网友们群起声讨、爱奇艺出面解释的同时,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知名微博法律博主吴声威一纸诉状将爱奇艺告上了法庭。

吴声威在起诉书中写道:被告通过 " 超前点播 " 单集收费高达 3 元的方式,变相侵害了原告在内的 VIP 用户的提前观看热剧的权利。

法院在一审认定了四个焦点问题:

首先,“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但不应损害会员已有权益。法院认为,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和运行是建立在遵循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

其二,部分格式条款排除用户主要权利未尽合理提示义务,应属无效。法院认为,爱奇艺公司的“VIP会员协议”属于格式条款。同时,格式条款要求用户承诺放弃以“爱奇艺公司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为由而主张格式条款非法或无效,属于用格式条款的形式来拟制其已尽到法定义务的情形。综上,上述格式条款内容无效。

其三,“会员专属推荐”不构成违约。法院认为,“VIP会员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广告特权”和“会员专属推荐”的具体内容,明示了视频的片头仍会有其他形式的广告出现;在VIP会员权益介绍页面中,爱奇艺公司通过文字描述和图片示例的方式明确说明了“广告权益”的具体内容。爱奇艺平台在影视剧中播放的广告或是会员专属推荐与上述约定一致,爱奇艺公司并未违约。

最后,“付费超前点播”纵向切割了吴某的“黄金VIP会员”权益,单方变更不对吴某发生效力。爱奇艺平台依据单方变更合同的条款,在涉案电视剧《庆余年》的播放过程中,推出“付费超前点播”服务,损害了黄金VIP会员的提前观剧权益,使黄金VIP会员享受到的观影体验远远低于预期,显著地降低了黄金VIP会员观看影视剧的娱乐性和满足感。爱奇艺公司单方增加“付费超前点播”条款的行为损害了吴某的主要权益,对其不发生变更合同的效力。

在判决中,针对大家最为关心的“超前点播”行为是否违法,法院表示,确认《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更新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第3.5条中“超前点播剧集,根据爱奇艺实际运营需要,就爱奇艺平台上部分定期更新的视频内容,爱奇艺将提供剧集超前点播的服务模式,会员在进行额外付费后,可提前观看该部分视频内容的更多剧集,具体的点播规则以爱奇艺平台实际说明或提供为准”对原告吴某不发生效力。

因此,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吴某连续15日提供爱奇艺平台“黄金VIP会员”权益,使其享有爱奇艺平台已经更新的卫视热播电视剧、爱奇艺优质自制剧的观看权利;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吴某公证费损失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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