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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向长江流域非法倾倒30余吨危险废物,4人被批捕

新华社
2020-06-03 13:55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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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办案民警正在调查取证。 重庆市公安局供图

新华社重庆6月3日消息,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重庆警方与环境执法部门协作配合,侦破一起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特大污染环境案,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向长江一级支流非法倾倒30余吨危险废物,造成3-4公里污染带。目前,所有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被污染水体得到妥善处置。

据了解,4月11日,重庆长寿区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长寿区晏家街道某河段出现3-4公里伴有恶臭的黑褐色黏稠状污染带。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重庆市生态环境执法总队立即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准确发现倾倒地点,锁定犯罪嫌疑人和涉事单位。

经查,2020年3月30日,重庆大足区一家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节约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在从事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处理过程中,将正规程序处置需约每吨4000余元的轮胎炼油裂解残渣及废液(危险废物),以每吨600元的价格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周某等人实施非法处置。周某等人为隐蔽实施非法倾倒行为,特意将运渣货车进行改装,在车厢内加装一长方体水罐,并用篷布进行遮盖。于4月8日、4月11日凌晨,先后两次将合计30余吨裂解残渣、废液非法转运至长寿区晏家街道,通过雨水管网实施偷排。

据介绍,经长寿区生态环境局采样监测,非法倾倒的残渣废液中含有高浓度挥发酚、苯胺、苯、甲苯等有毒物质,认定为有毒性的危险废物,仅4月11日倾倒的16吨危险废物就造成长江流域3000余吨水体严重污染。水体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苯胺,分别超过国家标准239倍、324倍、319倍和185倍,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目前,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生态环境部门已对被污染水体全部进行转运并妥善处置。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题为《重庆警方侦破一起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特大污染环境案》)

    责任编辑:周子静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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