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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调研交流论坛”第四期——富拉尔基区法院专场
5月29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组织开展了第四期鹤城法院调研交流会。
本次论坛中,富拉尔基区法院安排调研交流和经典重读两部分内容。
在调研交流中,与您一起交流新修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学习体会。富区法院共6位干警在群内以图片、文字、语音等形式,发表交流看法。其中,富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谊兰语音交流研讨了《浅析“书证提出命令”制度的实践应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周姗语音交流研讨了《当事人具结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初探》;富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李语音交流研讨了《新证据规则下的电子证据审查与判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书记员尹子凤语音交流研讨了《浅谈
<证据规定>下自认制度的完善和应用》。最后,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任丰、执行局书记员 郑元昊两位共同撰写的《证人具结制度的价值探究—以证人宣读保证书为视角》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杨力撰写的《对证据新规下的免证实事规则细微变化的理解》两篇调研文章以文字形式发表交流。证据规定>在经典重读中,富区法院干警重读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分享读书感悟,通过线上辩论的形式,分析主人公的人物特点。富区法院政治部主任单鑫星回顾了小说的梗概,分享了她的读书感悟。富区法院刘嘉钰、于文翠、郑元昊、于心荷四位干警组成正反两方开展辩论。正方认为女主人公苦干还债,勇于承担,从天真无知到成熟自律,单纯可爱。反方认为女主人公爱慕虚荣、负债累累、死要面子、可悲可笑,凸显了上层社会的虚假性和悲剧性。
市中院举办的调研交流论坛不仅为基层法院搭建了优秀的交流平台,也为基层干警提供了交流学习的宝贵机会。调研交流论坛的举办充分调动了我院干警交流学习的积极性,激发了参与调研工作的热情。从中相互借鉴、共同进步,提升了自己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原标题:《“鹤法调研交流论坛”第四期——富拉尔基区法院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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