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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保日|来自梨树法院的环保倡议书
案例
近日,梨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案件。被告人许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 000.00元;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 0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 000.00 元。作案工具发电机一台、电镐二台、绞车一台、手锯两把、斧头一把予以没收。
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是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治乱力度,全面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化解煤矿私挖滥采各类风险,维护安全稳定社会大局的重要举措。
相信经过此次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案的公开审理和宣判,会给更多有利欲熏心的人敲响警钟,也会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梨树区人民法院更会进一步依法严惩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通过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梨树区实现绿色发展。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保护生态环境不仅要从生产方式开始改变,更要从人们的生活方式开始改变,追求绿色的生活方式,只有这两个方面都绿色了,我们的环境才会成为绿水青山。
每个人都是环境保护的主角,推进绿色发展人人有责。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伟大事业,建设美丽中国,创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要靠大家的齐心协力才能实现。
作为一名社会公民,既是污染的制造者、也是环境的保护者、更是环境改善的受益者,因此,我们应成为环保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自觉进行绿色低碳生活,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尽一份力,所以,梨树法院向您倡议:1.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关心环保事业,把个人环保观念视为个人文明修养的组成部分;
2. 自觉养成节水习惯,做到爱水、惜水、节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
3. 节约用电,充分利用自然光,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熄,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时间,长时间不用或下班后关闭电源,拔下电源插头,减少待机能耗;
4. 提倡纸张双面使用,倡导网上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修改文稿尽量在电脑上进行,尽量在网络上传递资料,减少纸张浪费;
5. 爱惜粮食,合理饮食,合理消费,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吃穿,坚持以够用为原则,提倡适度消费,不超前消费。
6. 绿色出行,短途可选择骑行,长途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7. 使用空调时,要严格执行夏季不低于26℃和冬季不高于20℃的设置标准,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空调。尽可能减少电梯使用频率,提倡步行上下楼梯。
8. 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用充电电池代替普通电池、用手绢代替纸巾、用瓷杯、玻璃杯代替纸杯、用布袋和菜篮代替塑料袋、用自动铅笔代替木杆铅笔;
9. 爱护花草树木,不随意践踏草坪,不乱折树木,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
10. 旧物巧利用,让有限的资源延长寿命;
11. 爱护公共绿地,减少生活垃圾。提倡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分类保存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和废金属等垃圾,以便于回收利用。不乱扔垃圾,爱护公共绿地;
12. 积极向身边人宣传环保知识,人人成为美丽中国的行动者。
文案:侯琳
原标题:《世界环保日|来自梨树法院的环保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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