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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东江 我是行动者”: 郴州中院与资兴法院联合开展6.5环境日宣传暨送法进校园活动

2020-06-07 02: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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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郴州中院、资兴法院干警在资兴东江湖景区白廊客运码头联合开展主题为“美丽东江,我是行动者”6.5环境日宣传活动,郴州中院副院长唐超,资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志卫参加活动。

参与宣传的法官干警们在白廊客运码头附近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旅客以及周边商户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相关法律问题,同时呼吁大家关心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同时,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活动中,共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到过往群众欢迎和好评。

当天,干警们还走进白廊镇中心完小,为孩子们介绍环保知识,与大家充分交流互动,将“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种子播撒在孩子们的心中。

近年来,郴州中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先后出台《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为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制度,全力对接郴州创新示范区建设“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主题,进一步整合、提升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力量和质量,为郴州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加强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在资兴法院设立东江湖环境资源法庭,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郴州中院持续三年开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审判,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2300余件,有力打击了盗砍滥伐、非法采矿、非法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郴州中院审理的“武汉创盛”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2019年9月,由郴州中院罗水平院长主持的《湖南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运行评估与对策研究》课题被立项为2019年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目前已顺利通过中期检查。

图文:胡维静 黎铁梅

原标题:《“美丽东江 我是行动者”: 郴州中院与资兴法院联合开展6.5环境日宣传暨送法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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