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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人民法院开展6.5环境日系列活动

2020-06-07 03: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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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正值第49个世界环境保护日,景谷县人民法院开展系列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环保法治氛围。

当日上午,景谷县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5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6月7日,被告人苏某某、杨某某伙同其余三名被告人到景谷县正兴镇波云村刀家寨村民小组国有林盗伐思茅松三棵,经技术鉴定,盗伐的三棵思茅松活立木蓄积为3.148立方米。鉴于苏某某、杨某某等人盗伐林木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经合议庭合议之后,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当日下午,景谷县人民法院在讼诉服务大厅设置咨询台、播放影视资料,向出入法院的人员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和提供法律咨询。向居民群众介绍“环境保护日”、讲解环境资源审判中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呼吁大家关心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同时,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法官说法:我国有关森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采伐,或者虽领取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否则,可能构成犯罪!

景谷县人民法院法院微信公众号

ID:jinggufayuan

原标题:《景谷县人民法院开展6.5环境日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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