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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三峡库区绿水青山 人民法院在行动

2020-06-07 03: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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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拂绿柳,

白山映红桃,

舟行碧波上,

人在画中游。”

这不但是浪漫诗人眼中的美景,

更是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的不懈追求。

6月3日上午,重庆二中法院与开州区政府签订《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框架协议》,重庆二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与开州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蒋牧宸分别代表双方签字。双方将依托开州区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共建长江三峡湿地与鸟类司法保护基地,合力保护三峡库区“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之后,重庆二中法院举行授牌仪式,为在开州区人民法院汉丰湖法庭设立的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站授牌。同时,邀请10名市人大代表来到美丽的开州区汉丰湖畔,参观该院在开州区人民法院汉丰湖法庭设立的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站。重庆二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剑波向代表们详细汇报了重庆二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近年来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所取得的成绩、重庆二中法院与开州区政府共建三峡库区湿地与鸟类司法保护基地的具体内容、在辖区9个区县打造各具特色的司法保护基地的远景规划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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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汉丰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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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旁听庭审

上午10时30分,代表们走进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旁听重庆二中法院辖区万州法院在此审理的一起被告人宁某犯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据悉,该案被告人宁某自制十余个塑胶圈套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角雉,并带回家饲养,因触犯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上,被告人宁某当庭认罪认罚,并说道:“我一定好好改造,定期巡山护林、配合法院现身说法进行法治宣传”。法院根据宁某主动认罪悔罪、交纳生态修复费等情节,判处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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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销毁渔具

随后,重庆二中法院、万州法院与开州渔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非法捕捞渔具集中销毁活动,代表们到场见证并参与。在活动现场,参与人员对查获的鱼竿、渔网、捕鱼电瓶等非法渔具进行集中销毁。2名因触犯非法捕捞罪而获刑的人员进行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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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座谈会

会议现场

代表们一致点赞辖区两级法院近年来环境司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提出多条宝贵的意见建议:

梁金忠、程英代表建议,要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于掠夺性捕捞、贩卖野生动物等要倒查制造、销售等源头环节,把好“入口关”,加重违法成本,对环保知识缺乏,造成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要更多地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开展惩戒。

韦德东、黄小恢代表建议,要加强联动协作,司法机关加强与公安、渔政、林业等部分的联动协作、搭建信息和资源共享平台,多方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黄亚洲代表建议,要注重生态修复,尊重生态规律,注重保护预防,探索建立司法保护基地、创新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修复举措,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修复绿水青山。

肖朝琼、周云、张代元、谢榭、郭易等代表提出,要加大环保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环保微视频、罪犯现身说法等线上线下方式,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提高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和专业知识,引导公众理性维护环保权益,积极参与环保宣传。

座谈会由市二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剑波主持,会议介绍了辖区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在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推动各区县分别打造各具特色的司法保护基地等方面的工作打算。并表示将认真梳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工作,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

来源:重庆二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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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守护三峡库区绿水青山 人民法院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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