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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扎实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020-06-10 16: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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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增强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通知》(丹法办发〔2019〕16号),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我市“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顺利开展,一是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原原本本的学习于天敏书记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市司法局局长尤泽军同志对贯彻会议精神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将讲话精神落实到实处,贯穿2020年全年始终,将宣传年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指导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全面完成。二是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征求包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交通局、发改委等36家单位意见,形成我市工作方案。三是树立职责意识。我市在征求意见的同时,汇总各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将宣传年活动的具体要求落实到科室、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态势。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2020年4月2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裴伟东主持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丹东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2019年丹东市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和《中共丹东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等三个文件,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围绕宪法日主题,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共同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知》(丹司发〔2019〕93号),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制定的7个主题活动日,坚持抓重点、补短板,抓制度、夯基础,抓考核、促成效,全市各级普法责任部门按照部署和要求,始终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呈现出政治站位高、安排谋划早、工作措施实、学习宣传深的特点。

1.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要求,迎接“12.4”国家宪法日的到来,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和丰富涉军领域法治宣传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11月28日,市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振安区司法局深入驻丹某部队,邀请辽宁云舒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晶丝共同开展“送法进军营”法治宣传活动,并为部队官兵送上了法律书籍和法治大礼包。市委、市司法局、振安区委、区司法局等相关领导和部队近千名官兵参加了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凤城市、元宝区也根据活动要求,到辖区部队开展相关活动,为部队官兵送去了法律服务。同时以此活动为契机,加强军地联系,加强军民共建,让官兵保卫群众安全,让法律维护官兵利益,共同推进平安丹东、法治丹东建设。

2.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2月4日,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联合辽东学院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送“一堂法治课”形式,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宪法意识,远离违法犯罪,从而预防和减少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辽东学院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活动。各县(市)区中小学及市直各学校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把宪法学习日教育活动和学习十九大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扩大了宪法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各学校学生以团日活动、志愿者活动为载体,进行宪法知识宣传、“向宪法宣誓,遵纪守法仪式”、“宪法•法律•廉洁在我心”等宪法晨读、主题班会、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全地区各学校形成了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东港市第六中学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宪法日学习活动;北井子司法所、北井子中学联合举办“校园模拟法庭”体验活动。

3.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市工商联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结合“送法进商会活动”,深入射线行业商会,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日活动。市工商联首先为企业赠送最新版宪法读本,并就宪法对非公经济的保障和规范等条款进行解读。随后,律师团成员、辽宁云舒律师事务所杨晶丝律师和辽宁博阳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分别就《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内容进行讲解。专题讲解后,律师团与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场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解答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振安区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以“连心富民、联企强区”为主题,来到丹东欧尚广场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与企业员工“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地为他们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员工排忧解难。

4.开展送进乡村、社区活动。东港市司法局十字街司法所、龙王庙司法所,深入十字街大集、龙王庙传统集市等地,将法律宣传继续带上了集市。通过发放与农村村民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读本和便民服务办事指引手册等法律书籍,把法律宣传阵地搬到了农村,把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送到了广大村民的家门口;凤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刘家河镇司法所、大兴镇司法所分别在刘家河镇集市和大兴镇集市,冒着严寒为当地群众送上法律套餐,发放涉及民法、公证、法律援助、婚姻法、扫黑除恶、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条文的宣传资料,现场氛围热烈,群众的参与热情高涨;振兴区临江街道办事处邀请退休法官马先锋开展“12•4”普法大讲堂活动,机关和社区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工作的新要求;元宝区司法局在辖区平安社区小广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法治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2019年“12.4”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5.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暨宪法宣誓活动,由政治部领导带领全体干警对宪法进行了学习,学习结束后,全院干警面朝国旗,右手握拳,向宪法庄严宣誓。

活动期间,丹东市司法行政系统及其他部门共20余家单位,1000余人,分别深入到5家企业、70余个社区、50余所中小学、100余个乡村集市,发放宣传资料2.2万余份,普法书籍1500余本,宪法手册1000余本,围裙1000个,年历2000张,法治宣传手提袋800余个,参与群众8000余人,解答相关资讯200余人。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 依法防控 科学有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宣传主题,全面动员部署,加强疫情防范宣传工作,营造了同舟共济、科学防范的浓厚氛围。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丹法办发〔2020〕2号),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研究违反疫情期间防控措施的法律适用,针对个别人进入公共场所拒不佩戴口罩现象,及时起草了《丹东市公安局通告》,告知市民,疫情防控期间不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且不听劝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强行带离并予以处罚。先后多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基层民警深入社区、火车站、客运站堵控卡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讲解疫情期间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对在公共场所不带口罩、散布谣言、哄抬物价、谋取暴利、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宣传讲解,实现了对社区内的每个封控路口、辖区内的每个堵控卡点防疫宣传全覆盖。开展了企业复工复产“爱企月”活动,深入复工企业,广泛开展防疫宣传,指导企业设单独食堂,分时段分散就餐,推动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市林草局在开展排查清理整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野外巡护看守、打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中,工作人员在执法的同时,向经营者等市场主体耐心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力争取得群众的配合和理解。市林草局组成8个督导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实行包区分片,深入8个县(市)区,出动700多人次、车辆多台次,共走访乡镇90余次,村屯180余次,规模人工驯养繁育户95户,检查重点农贸市场、动物园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90余次,督查疫源疫病监测站20个。在督查全过程中,不断宣传讲解野保法规,劝导关停锦江山珍稀动物园、东港馨艺度假山庄野生动物园、振安龙溪谷观赏动物园共3处。此次疫情中,共发放对人工繁育场所的公开信、《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倡议书等宣传单5000余份,并结合各种活动开展野保法规宣传,如在“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全国“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等,大力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通过宣传科学解读滥食野生动物对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饮食理念。通过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告知群众尽量避免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主动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行为,不捕杀、不运输、不买卖、不食用野生动物,不对“野味”抱任何猎奇心理。在鸭绿江边和锦江山悬挂宣传横幅,共发放约3000多份宣传单。

市人社局加强科学引导,做实线下宣传,充分利用社保分中心大厅和人社局一楼大厅的法治宣传栏、LED电子屏等普法阵地,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发放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加强卫生防疫法律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专项活动期间,共印制疫情防控法制宣传单1万份,向到劳动保障大厦办事的广大参保者发放宣传单7千余份。

市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复工复产以及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起草了《“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活动方案》,结合丹东市消费特点,积极策划、组织开展“打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你消费、我补贴”等适宜的促消费活动。在打造“丹东消费年”的同时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宣传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在增强消费者信心的同时培养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市生态环境局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守法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加强对医疗废物、废水等产生单位的普法宣传,执法队向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引导相关单位负责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通过采取简便易行、切实管用、形式多样的方式送法上门、送法到人,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卫健委充分利用现有的法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利用各医疗单位的LED电子显示器,滚动播放防护知识,并对内容进行实时更新;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及感染控制等内容的学习。加强医疗机构内设立的预检分诊处的宣传工作,显著位置张贴警示、宣传画等疫情防护相关宣传内容,对就诊人员进行体温测试、信息排查与登记、及时进行分诊和人员分流。同时,深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单位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在依法严格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使命和担当,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消毒等业务知识指导,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法治社会环境。市发改委会同市信息中心积极发挥“信用中国(辽宁丹东)”平台的官方媒体作用,从政策宣传、工作动态、防护知识普及等多方面每天将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在信用中国(辽宁丹东)网站,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治宣传。同时开辟专栏链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全量发布本市疫情防控信息。截至目前,“信用中国(辽宁丹东)”共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累计3300余篇,营造了万众一心、众志成诚抗击疫情的舆论氛围。市工信局出台了《丹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从财政、向上争取政策、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延期交纳税款、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建立帮扶奖励机制等17个方面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稳住企业资金流,畅通物流,打通供求渠道,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建议》,指导企业进行防控。

(四)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为契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制定《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丹东市市(中、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丹法办发〔2020〕5号),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有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宣传活动。市商务局以《外商投资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外商投资相关法治宣传,解读产权保护、税费负担、企业融资、合规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问题。

2.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七五” 普法相结合,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在农村大集、公园、广场等人员聚集地区进行大型集中宣传,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积极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积极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振安区司法局在“振安区法治文化广场”和“欧尚广场”等人员聚集最多的区域设立宪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长廊,内容包含了宪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大主题,宣传内容针对性强,宣传形式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让群众在生活休闲的同时接受一次宪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3.开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法治宣传。一是依托“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联合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卫生健康、营商、退役军人事务、环保等多家政府部门,分别在市区内万达广场、元宝山公园、欧尚广场等地和3个县(市)同时开展了以“丹东市法治宣传边疆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此次主题宣传活动辐射全市近200余个乡镇、村、社区,惠及人口达80余万人,发放《宪法知识读本》、《法律常识读本》共计5000本,婚姻家庭、交通安全、宪法读本、国家安全、法律援助等宣传单(册)共计20600份,宣传购物袋1000个,年历15000份。二是我市以建设“村民评理说事点”为抓手,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根据省厅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谋划,深入研究,周密部署,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和任务推进会,研究制定了《丹东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10项工作制度,细化设计工作流程图,统一制作布局效果图,规范硬件配套设施,指导各地区科学统筹办公设施。投入7万余元,为全市各“点”统一制作了标识牌和工作登记台账。依托宽甸县河口村、凤城市大梨树村等7个行政村先期推开“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稳推全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目前,全市80%的“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人员队伍和硬件建设已完成, 6月底前实现全市全覆盖。

4.开展“两会”维稳安保工作法治宣传,预防个人极端案件发生。在“两会”期间,市政府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横幅、标语、LED屏、发放宣传单,在农贸大集、广场等地开展宣传活动,内容涉及婚姻家庭、征地拆迁、邻里物业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对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邪教和戒毒、精神疾病人员等重点群体、特殊人员的法治宣传。市司法局深入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援助中心、医疗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来访多、涉及矛盾纠纷面广的工作地点,深入了解了当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与人民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工作,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在确保和谐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5.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一是为了广泛地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水法宣传周活动,丹东市水务局提前向县(市)区转发宣传通知,并根据今年疫情实际情况,围绕“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宣传主题,利用已建成的丹东水情教育展览馆网络展馆及其微信公众号“江城水情”,倡导“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行动。在疫情防控期间,丹东水情教育网络展馆最大程度发挥了网络宣传作用,使公众足不出户即可全程同步观看展馆实景、全貌,实现“宅家云游”。宣传期间,印制并发放以“节约用水”为主题的科普宣传册,共计粘贴宣传单7000余份,自制的宣传册200余册,粘贴宣传画200余张,深受广大群众好评。二是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丹东市气象局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群开展《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点防御知识普法宣传,以文件和图片形式,对易燃易爆场所开展特定对象雷电灾害事故防御专项宣传,利用本市8890非紧急救助类综合平台,以“你问我答”热点问题的形式,将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雷电灾害鉴定等法规知识和办理指南推向社会大众。

6.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法治宣传。疫情防控期间,振安区人社局、民政局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慈善救助、婚姻家庭、全民健身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有不足之处:一是在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方面还有欠缺;二是将目前重中之重的防疫工作与“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结合的还不够紧密;三是普法宣传力量薄弱,社会群众动员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部署,摸准摸透丹东实情,统筹经济社会当前与长远、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整体谋划和重点突破等关系,以系统思维抓谋划、问题导向惠民生、创新方法求突破,推动“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不断走深走实。一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两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带头学习、模范守法。二要切实压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 明确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做到措施落实。三要不断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积极拓展新兴法治文化建设阵地,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同时充分利用显示屏、网络等多媒体宣传普法知识,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形成具有丹东特色的法治文化氛围。四是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普法宣传牵头抓总职能,主动与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对接,将疫情防控政策法规规定和疫情防护知识通过网络、微信、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媒体送到群众身边。

来源:丹东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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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丹东:扎实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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