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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法院:诉前联调显成效 高效便民获好评

2020-06-14 03: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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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小小的一起矛盾纠纷

一旦没有找到合适的途径化解

则容易激化,危害社会稳定

但除了 “法庭见” 以外

还能有什么温和的方式解决呢?

近日,德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几起诉讼请求。这几起矛盾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一连几起案件纷纷进入诉前联调程序,并全部调解成功。

何为诉前联调?

诉前联调是指对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民商事案件,由法院在立案前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决办法,并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调解以实现诉前解纷的工作机制。

我院专设诉前联调工作室,由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调解工作。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下,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围绕各类纠纷的争议点向双方释法明理,争取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握手言和,化解纠纷。

案例回顾

交通事故纠纷

张某驾驶小轿车(车主为冯某)与梁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害,梁某受伤送往医院治疗。经广东法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梁某颅脑损伤与该起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目前患有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评定九级伤残。德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梁某负次要责任。该肇事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该案由我院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员梁耀文主持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该鉴定结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调解员分析利害关系及提供相关案例释法说理后,最终双方认可伤残鉴定结果,调解工作才得以继续开展。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144165元给梁某。

二、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前理赔5575元给小轿车车主冯某。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支行诉请被告冯某与梁某偿还信用卡欠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委托金融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在法院指导下,经过金调委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向我院就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我院经审查后认为其符合法定条件裁定予以司法确认。

一、冯某、梁某尚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支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合计369208.87元及律师费18460元。对上述欠款,冯某及梁某应在3月20日前共同偿还已逾期的七期贷款本金、利息及律师费21711.16元。

二、如冯某、梁某未能按照双方调解的约定归还逾期全部款项,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庆县支行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债权,并对抵押物【冯某、梁某的房产】的处置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及所产生的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谭某诉请被告谈某偿还欠款21800元。谭某与谈某为较好朋友关系,谈某曾多次向谭某借款共计21800元,并签订借条。谭某多次催还欠款未果,遂诉至法院。在我院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员梁耀文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我院出具司法确认书,对以下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一、谈某欠谭某借款本金21800元,定于2020年5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

二、如谈某未能按时还清欠款,须向谭某支付利息2400元。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某管业(德庆)有限公司诉请被告东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偿还货款93209元。某管业公司与某实业公司为合作已久的生意伙伴,长期存在交易往来。在2016年3月与7月期间,某实业公司分别三次向管业公司订购了不锈钢盘管,共计货款124367.2元。一直拖欠至2019年4月,该实业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31158元,剩余货款93209元至今未还,严重影响某管业公司运营,遂诉至法院。在我院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员梁耀文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某实业公司欠某管业公司货款93209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7982.5元。

二、某管业公司同意某实业公司对上述货款及占用利息进行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为50000元,某管业公司确认已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该笔款项;第二期为25000元,应于5月30日前支付;第三期为25000元,应于6月30日前支付完毕。)如某实业公司按时支付完毕上述100000元,某管业公司同意放弃追诉剩余的货款及利息;否则某管业公司有权要求某实业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93209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7982.5元。

以上四起矛盾纠纷均在诉请当天或一周内得到成功调解

这一高效快捷的做法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谢谢你们解决了我的困扰,不仅不需要闹上法庭,还不用交诉讼费!

从今年4月到目前为止,我院通过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解案件95件,其中调解成功15件,其他案件及时引导进入诉讼程序,由于有前期的调解基础,诉中也均以调解结案。

德庆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高效快捷化解矛盾纠纷。不仅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缓解审执部门的办案压力,而且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化解纠纷需求,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供稿丨研究室

编辑丨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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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德庆法院:诉前联调显成效 高效便民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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