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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聘任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绥江县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现诚意邀请符合条件的个人作为特邀调解员,接受本院委派或委托,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共同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一、聘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司法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聘任: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居委会、社会团体等机构推荐的从事法律、工会、党团、妇女儿童、医务、工商、建筑、教育、金融、保险、知识产权、会计、文化、旅游等工作的人员;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仲裁员、公证员、律师、退休政法干警;
3.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等其他专业人士。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情形的。
二、聘任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个人自荐的填写《特邀调解员申请表》、单位推荐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特邀调解员申请表》单位意见一栏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与考核。由绥江县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确定入选人员。
3.聘任与培训。经审查、考核通过,由绥江县人民法院颁发特邀调解员证书,并进行调解等处理纠纷的技能培训。
三、待遇报酬
绥江县人民法院对特邀调解员提供调解场所及办公设备,并根据实际业绩给予适当补助。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通过邮寄报名(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现场报名或网上投递简历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地点和邮寄地址:绥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邮箱:275888921@qq.com
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特邀调解员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资格证明;
4.聘任咨询电话:0870-7622167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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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绥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聘任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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