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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博物馆关于公开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2020年初,新冠肺炎不期而至,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全国接连打响。疫情出现以来,在景泰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无私奉献、科学防治,涌现出许多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产生了一大批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物件,值得被我们永远铭记。
根据国家、省市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性代表见证物征集和保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传播正能量,弘扬抗疫精神,景泰县博物馆作为历史的保存者和记录者,有义务、有责任记录下疫情中的点点滴滴,保留下这段特殊的记忆,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类物证资料。欢迎全县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积极提供帮助和支持,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实物类
1.主要是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物件和资料,包括一线医护人员、各基层防控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和个人志愿者抗击疫情相关的防护用具、测量器具、隔离设备,支援、帮扶湖北及武汉的物件、资料,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类宣传横幅、诊疗记录、工作笔记、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信件、日记日志、手稿、捐赠资料等。
2.反映人民群众参与抗疫、支援抗疫的实物及影音资料,尤其是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
3.街道、社区防控物证资料,包括通知、出入证、工作证、登记表、袖章、工作记录、宣传材料、照片、影音资料等。
4.体现各行各业参与疫情防控、保障物资供应、恢复生产等方面的物证资料。
(二)文件文书类
中央、省、市、县区各级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原件)等;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抗击疫情有关的宣传海报、科普材料、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相关票据或单证等。
(三)图像、音频视频类
反映抗击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录音、录像、视频、媒体报道等。
(四)艺术创作类
表现全县上下抗击疫情的文学(手稿)、书法、绘画、歌曲、雕塑、影视、摄影等艺术作品。
(五)与此次抗“疫”有关的其它具有独特价值或意义的各类见证物。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其他合法合规的渠道或方式。
(三)希望您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以便记录物证背后的历史信息,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四)对于向博物馆捐赠实物的单位或个人,我馆将为其颁发捐赠证书。
(五)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通过电话、邮件发送捐赠信息联系我们,以便我馆根据疫情防控和征集具体情况开展下一步工作。
电子邮箱:289868561@qq.com
原标题:《景泰县博物馆关于公开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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