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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完善西陵区疫情防控线索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

2020-06-21 02: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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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潜在传染源,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疫情防控线索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宜肺炎防指办文〔2020〕34号)文件要求,现就建立完善西陵区疫情防控线索投诉举报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近14天以内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宜返宜人员,未按照要求主动到辖区社区居委会登记,刻意隐瞒相关信息,不自觉履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未满随意外出者;

(二)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未严格执行隔离观察相关措施者;

(三)近期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主动到发热门诊就医者;

(四)各类单位和机构以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等重点场所出入不扫码者,扫码执行不严格的;

(五)各类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月子中心、室内游泳馆(池)、体育场馆、提供堂食的餐饮企业等相对密闭公共场所,未经审批复业者,或复业后不限制人流量、不落实“扫码+测温”及消杀措施的;

(六)药店在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时,没有按要求执行实名登记的;各类医疗机构没有落实预检分诊的;

(七)各类幼儿园、托儿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复业复学者;

(八)违反禁令,猎杀、运输、交易、加工或食用野生动物者;

(九)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通过“宜昌西陵发布”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各街道、社区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举报人应提供举报对象真实姓名及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相关信息。

三、核查处理

(一)各街办在接到投诉、举报信息后,应如实记录,及时分办、核查、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情况。

(二)各街办对经核查线索属实的,可通过适当方式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对不实举报、恶意诬陷、制造谣言的行为,要依法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三)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要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透露其身份、举报内容等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追责。

附件:西陵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投诉举报电话

西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西陵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投诉

举报电话

西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6987980

西陵区总值班室:6927500

学院街道办事处:7256883

云集街道办事处:6921596

西陵街道办事处:6454325

西坝街道办事处:6978974

葛洲坝街道办事处:7259160

夜明珠街道办事处:7259985

窑湾街道办事处:6833830

来源|宜昌西陵发布

编辑|曹 丹

审核|李晓春

终审|孙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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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建立完善西陵区疫情防控线索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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