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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危险驾驶被查,切勿心存侥幸上路

2020-06-22 21: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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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实现公安部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甘肃省公安机关采取管防并举的工作措施,对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临夏州

6月9日20时50分许,临夏州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肖某某报警称:“在三塬镇下塬村路段,其邻居冯某某被车辆撞伤,请出警处理……。”接警后,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经现场勘查,发现只有肇事车辆撞击碎片,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民警立即转换侦查方向,通过调取沿线监控视频分析研判,发现嫌疑车辆是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为逃避责任,逃离现场后驾车藏匿于三条岘乡一朋友家中……。经过进一步摸排查控,10日10时50分,在三塬镇高白村民警找到肇事车辆,并成功锁定肇事驾驶人高某。在证据面前,嫌疑人高某对自己驾车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与此同时,交警大队接永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县城滨河北路鸿瑞馨园路段一轿车将行人撞伤后逃逸,立即出警严查。”接到指令后,道路巡逻交警和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一边安抚伤者情绪等待救治,一边对事故进行细致勘查,现场只留有几块汽车碎片,没有其他有助案件侦破的线索,侦破难度陡增。民警立刻通过调取事发地沿线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研判,发现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SUV,事发后向兰州方向逃逸。民警顺路跟踪排查,成功确定肇事驾驶员藏匿地点,于当晚23时在兰州市西固区警方的配合下,将驾驶员达某成功抓获归案,此时距离案发仅仅2个小时。通过对达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0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达某对驾驶车辆撞伤行人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

平凉市

01

6月14日20时47分,天色阴沉,小雨霏霏,灵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国道244线中台镇康家沟村路段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伤者伤势严重,要求快速处警。接到指令后,大队值班领导带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和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和调查取证工作。赶到现场后,发现有一名中年男子抱着一名受伤的老人嚎啕大哭,老人头部流血,腿部严重骨折,双目紧闭,深度昏迷。办案民警询问周围群众得知,他们是父子关系,肇事车辆将老人撞伤后逃之夭夭。办案民警对现场进行安全警戒,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仔细搜寻现场遗留的每一处蛛丝马迹,但现场除留有一个黑色圆柱状不明塑料物体外,再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根据初步的调查情况,确定本起事故为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立即成立“6•14”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并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由于事发地处国道,沿途岔路口多,南往陕西省宝鸡市方向,车流量非常大,再加上天黑逢雨,视线不清,并且没有直接的目击证人,事发时间也无法确定,这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专案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兵分四组,同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一组以现场为中心走访调查,查找目击证人;二组对事发路段监控进行调阅,排查嫌疑车辆;三组驾车沿途追击肇事车辆;四组对现场提取的黑色圆柱状不明塑料物体在修理厂及汽车配件营销店进行辨认,确定肇事车辆类型。通过对过往车辆的行车记录仪逐一排查分析,均没有找到符合肇事特征的嫌疑车辆,案情陷入僵局。

时间一分一秒流失,破案的黄金时间马上就过去了。专案组民警及时召开案件分析会,调整工作思路,确定侦查方向。专案组民警对调阅的监控视频资料再次分析排查,确定事故时间和重点嫌疑车辆,缩小排查范围,逐车排查,见车见人。6月16日,专案组民警在陕西省麟游县对排查的三辆重点嫌疑车辆逐一排查。排查中发现一辆陕C牌照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前保险杠右侧破损,痕迹与现场遗留的物证高度吻合,且肇事时间与案发时间极为相近,有重大嫌疑。随即传唤该车驾驶人朱某生接受调查。起初,朱某生拒不配合,避重就轻,不如实交待,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朱某生才交代“2020年6月14日18时许,他从郭家河煤矿出发,沿国道244线前前往灵台县城游玩,晚上20时45分许,驾车沿原路返回途中,车辆驶至中台镇康家沟村路段时,撞到了路边行人,便驾驶车辆逃离现场一段距离后,又掉头回事故现场看见伤者倒地一动不动。为逃避法律责任,朱某生便趁着夜色,抱着侥幸心理仓惶驾车逃逸。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专案组民警冒雨奋战,历时40余小时,最终将“6•14”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02

5月29日18时20分,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报称:“在丰台镇伍冢村路段一辆三轮汽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后三轮汽车逃逸”;2020年6月12日15时12分接到110指令,报称:“荔堡镇袁口村路段一辆车将一小孩撞倒后逃逸了”。

自接到两起报警后,警情就是命令,交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兵分三路,一组对肇事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另一组对事故周边农户进行走访,第三组调取查看肇事地点周围的视频监控,为尽快破获两起案件,专案组经过大量的摸排走访,第一起案件于5月29日21时许锁定嫌疑人牛某并将其抓获,第二起案件于6月12日18时许锁定嫌疑人张某某并将其抓获。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牛某某、张某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6月17日23时50分许,静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威戎中队在进行大货车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时,在S218线20KM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D5XXXX的重型半挂货车行驶缓慢,车辆轮胎被压得扁平,存在超载嫌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将车辆引导至超限监测站。

经称重:车货总质量105.180吨,核载34.300吨,超载100%以上。民警当即对该车驾驶人吴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告知严重超载的危害,切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责令吴某将拉载货物进行转运,并对吴某超载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原标题:《肇事逃逸、危险驾驶被查,切勿心存侥幸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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