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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法院:四处隐匿只为逃债 多方协作终被送拘

2020-06-23 05: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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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临近傍晚下班时分,潜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槎水支行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一起涉扶贫小额信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林某出现在湖北省黄梅县境内。接到线索后,市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当即组织承办人及警力赶赴现场,并于当晚8时,在当地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控制在外恶意逃避执行已久的被执行人林某。

原告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潜山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林某等五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潜山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因扩建紫薯培育基地、建造温室大棚需要资金,与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限公司借款人民币80万元。林某等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某来等22户与潜山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槎水支行、槎水镇人民政府签订了《1+1+N脱贫增收四方协议书》,约定扶贫小额信贷授信合计80万元转由潜山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由该公司承担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2017年1月,槎水支行按约发放了贷款,但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保证人仅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部分利息,剩余一直未付。潜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决,被告潜山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原告清偿贷款本金77万元及相应利息,被告林某等四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林某不仅没有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是四处躲藏、恶意逃避。鉴于被执行人林某属恶意逃避履行法定义务,长期隐匿在外,反侦查意识很强。执行小组在晚上10点将被执行人林某带回法院后,顾不上往返数百公里的疲惫,当即对其进行询问并制作执行笔录,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当制作完笔录,已是次日凌晨2点半。因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被执行人送安庆市拘留所拘留前,除常规体检外,还需进行核酸检测。执行小组仅仅休息了4个多小时,便踏上了送拘之路。在安庆市中院执行局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被执行人林某于6月20日下午在安庆市拘留所被收押看管,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扶贫小额信贷是金融机构向贫困农户提供小额有偿扶贫资金而无需农户出具财产抵押的一种扶贫贷款方式,更是助力脱贫攻坚而实施的一项国策。银行发放给贫困户的贷款,免抵押、政府补贴利息,但它不是“救济款”“消费款”,贷款期满必须按期还款。

针对当前潜山市一些享受了扶贫小额信贷优惠政策但尚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贫困户存在“扶贫贷款不用还”的错误观念,潜山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力度。加强与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衔接和协作,将扶贫小额信贷清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特别是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的释法明理,将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好、将法律关系讲明白、做到因户施策,敦促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恶意逃避还款义务、拒不履行义务的,出重拳,严厉打击失信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潜山市法院

原标题:《潜山法院:四处隐匿只为逃债 多方协作终被送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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