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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法院:“疫”路同行,持续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2020-06-24 08: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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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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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生产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日前,伴随着机器的轰鸣声,寿宁法院干警深入寿宁县武曲工业园区多家企业,仔细询问生产经营状况及防疫工作情况,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战“疫”期间,宁德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不断优化司法服务,通过靠前服务、强化审判、善意执行等,切实帮助企业减负担、渡难关,持续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01

靠前服务,让生产线转起来

“院里准备成立一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主要任务是服务民营企业、重点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乡村振兴等,有谁愿意参加?”3月30日,在宁德中院微信工作群里,机关党委向党员发出了号召。

“我报名”“我也报名”“我也报”……消息提示声一个接一个,没多久就有85名干警踊跃响应。其中26人组成“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分队”,开始下沉到企业,挂钩帮扶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数十家,在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主动靠前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周宁法院干警进企业调研

“多亏了法官,为我们争取到这两笔贷款,解了燃眉之急!” 3月23日,福建省裕翔铸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前来走访调研的周宁法院干警道谢。

今年开春,突如其来的疫情和国内外市场的动荡,让部分风险抵御能力弱的中小微企业处境艰难,面临资金断流、生产停滞、发展受阻等难题。福建省裕翔铸业有限公司便是其中之一,资金周转困难让该公司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企业负责人向周宁法院干警介绍企业经营情况

周宁法院派出部分党员干警作为志愿者,到企业了解情况后,主动帮助联系两家银行,经过反复沟通协调,最终争取到两笔合计400万元的贷款,为濒危企业送去了“及时雨”。

为了给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宁德中院及时建立法官驻企日制度,实行法官“1+N”挂点联系企业机制。数月来,宁德两级法院干警纷纷深入挂钩企业,深入调研企业司法需求,精准把脉企业复工复产后面临的困难问题,因时因势精准施策,为企业复工按下“快进键”。

▲法院干警积极开展“线上”执行“、线上”立案

“疫情防控期间遇到法律纠纷怎么办?”针对这一企业主普遍关心的问题,宁德中院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及时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依法防控疫情维护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提出15条具体举措,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和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指引。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物流等服务行业,法院干警还加强与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的诉调执对接工作,提供有效的司法指导,及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企业的诉讼负担。

02

定纷止争,让人员动起来

“戴法官,350多万工程款拿回来了!感谢您帮了我们这个大忙!”日前,蕉城法院法官戴志雄接到了湖北省松滋市某劳务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打来的电话,感谢戴志雄在疫情期间成功调处了该公司与广东、蕉城三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帮助该公司拿到拖欠已久的工程款,工人们的生计得到了保障,总算能够安心再就业。

2019年8月,广东一家建设公司将承包施工的福建某物流公司部分工程分包给该劳务公司施工。签订协议后,劳务公司按约定完成施工,但建设公司始终拖欠工程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劳务公司将其告上法院,要求该建设公司和福建某物流公司连带支付剩余工程款约358万元。

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位于湖北省的该劳务公司和工人本就面临经营和就业问题,若无法及时拿回工程款,无疑“雪上加霜”,戴志雄决定“特殊时期的案件,用特殊方式办理”。

▲法官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

他多次通过电话与三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建议原告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另一方面则耐心向被告方释法说理,劝说其应按时支付尾款,体谅原告方在疫情重灾区的艰难处境。

通过两个多月、近70次的电话及微信远程视频在线调解,三方当事人在“非接触式”的情况下,终于在4月27日达成了调解协议,让这起合同纠纷案圆满画上了句号。

疫情防控期间,宁德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妥善处理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纠纷,提倡调解优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让广大职工没有后顾之忧,顺利“动”起来。

▲福鼎法院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

在线审理跨省纠纷案件

宁德中院向广大企业发放《涉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诉讼、执行风险提示书》,提醒用人单位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复工,注意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同时提醒企业,若劳动者因疫情被隔离治疗、观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等不能按时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在其及时告知说明后,企业应注意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月以来,宁德法院共妥善审理有关劳务纠纷58件,在规范企业自觉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支持劳动者与企业共担责任共渡难关,有效稳定劳动关系。

03

放水养鱼,让企业活起来

“机器被封,工厂无法开工,租金拿不出来……”今年3月,面对一片寂静的福鼎市某玻璃有限公司的厂房,福鼎法院法官林进务陷入了沉思。

受疫情和经营不善的双重打击,该玻璃企业迟迟无法交付租金,房东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林进务却不免担心,一旦采取保全措施,这家玻璃有限公司就会变成“一潭死水”,后期的执行也可能变成另一道难题。

▲福鼎法院执行法官查看企业现状

如何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护航企业复工复产?经过深思熟虑,林进务决定组织双方调解,以同理心解开双方的矛盾症结,促成双方达成了协议,由被告企业分期偿还水电费及租金,双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帮助玻璃企业重获生机。

在疫情的特殊时期,宁德市两级法院因案施策,开通涉复工复产案件绿色通道,慎用保全措施,增强被执企业“造血”功能。

不久前,古田某制品有限公司就受益于古田法院“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获得了恢复生产、盘活资金的机会。

3月25日,古田法院干警前往该被执行公司,准备对厂房设备进行扣押时,发现该公司已联合所在地村委会,将场地、机器设备合并出租,承租人正在组织工人生产。

▲古田法院干警在执行现场了解情况

为了将被执行人的损失程度降到最低,执行干警决定“放水养鱼”,调整处置性执行措施为控制性执行措施,仅对液压机、锅炉就地活封,并向承租人发出了扣留、提取租金收入的协助执行要求,而不再对设备进行扣押,且允许承租人继续使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凭借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该案还被评选为“全省法院十大助力复工复产案件”。

宁德法院将把依法执行与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着力“两手抓”“双胜利”,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切实帮助被执行企业纾困解难。

针对企业因疫情影响未能按约履行融资借款类合同的案件,全市法院还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协商调处,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完善企业救治机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原标题:《宁德法院:“疫”路同行,持续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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