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安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毒品犯罪案件

2020-06-25 02: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6月23日,安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李某贩卖毒品罪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从他处购入甲基苯丙胺,部分用于自己吸食,部分贩卖给谭某生(另案处理)、罗某(另案处理)、卢某(另案处理)等人。

2020年1月16日,李某在安仁县安平镇药湖村卖给段某某一小包冰毒,微信收取毒资450元。

2020年1月20日下午,李某在安仁县安平镇华旭宾馆楼下卖给卢某约1克冰毒,微信收取毒资400元。

2020年2月3日,李某在安仁县安平镇沿滩村谭某华家后门卖给谭某华两小包冰毒,微信收取毒资400元。

2020年2月5日凌晨,李某在安仁县承坪乡河西村桥头卖给李某某发一小包冰毒,微信收取毒资300元。

2020年2月15日,李某在安仁县安平镇沿滩村谭某华家后门卖给谭某华两小包冰毒,微信收取毒资200元。

2020年2月15日21时许,李某驾驶车牌为湘L****5的白色汽车在安仁县人民医院急诊科门前停车场,卖给罗某50克冰毒,并收取罗某6000元现金,罗某赊账7000元。

2020年2月17日10时许,李某驾驶车牌为湘L****5的白色汽车在安仁县永乐江镇禾市乡省道316通往滩头村的路口,卖给谭某生40克冰毒,赠送谭某生40粒麻古,收取谭某生12000元现金。交易完成后,安仁县公安局民警在安仁县灵官镇十字路口附近将李某当场抓获,并从李某驾驶的车里查获39400元现金、白色晶体一包(净重49.71克)、红色药丸25粒(净重2.43克),共计净重52.14克。经鉴定,从白色晶体中检验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从红色药丸中检验出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成分。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仍然多次予以贩卖,数额达100余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贩卖毒品罪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依法没收其作案工具,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查扣毒品由公安机关予以销毁。

安仁法院将继续保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end

原标题:《安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毒品犯罪案件》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