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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月︱禁毒路上 你我同行

2020-06-26 03: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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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这个特殊的月份

不仅仅有儿童节

还有我国《禁毒法》实施纪念日

在我国第33个全民禁毒宣传月里

让我们一起

跟随小编看看隆昌市法院在做些什么

“云审理”贩卖毒品案

2020年6月16日,隆昌市法院通过“云审理”方式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在其居住的隆昌市区某小区家中,将毒品预先分成若干份后,用白色塑料自封袋封装待售,并先后向吸毒人员谢某、徐某某、邹某等人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

2019年6月27日21时30分许,公安人员在隆昌市区某小区家中将被告人王某某挡获,当场从其家中主卧室阳台电脑桌上、次卧室电脑桌上及杂物间洗衣机滚筒底部搜出用白色塑料自封袋预先封装好的疑似冰毒22小袋净重共计40.68克、疑似麻古28小袋净重共计11.75克、疑似麻古1颗净重0.09克及手机2部;并在搜查过程中挡获前来购买毒品的吸毒人员邹某、徐某某。经鉴定,上述查获的疑似冰毒和麻古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违禁品冰毒40.68克、麻古11.84克、作案工具——紫色OPPOR17手机、金色VIVO手机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隆昌市公安局依法处置。

禁毒宣传上街头

“毒品有害身体健康,会危害到家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2020年6月24日,隆昌市法院在龙市镇组织开展以“绿色人生健康无毒”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禁毒宣传展板,隆昌市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宣传国家的禁毒方针和禁毒法律法规,并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告诫群众毒品对人体、家庭、社会的危害,增强群众对毒品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活动当天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效果。

人人禁毒、主动禁毒

从自身做起,

筑起防毒禁毒的铜墙铁壁

让毒无孔可入

唯愿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微信号 : 隆昌法院

新浪微博 : @隆昌法院

原标题:《禁毒宣传月︱禁毒路上 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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