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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管辖,如何服务大局?——“控辍保学”第一案在琼中敲响法槌

2020-06-26 06: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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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琼中县控辍保学的工作部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为琼中县高质量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琼中法院近期进行了努力探索。6月22日、23日,根据海南省高院有关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规定,在琼中法院的全力支持下,屯昌法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琼中县营根镇分别对2宗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琼中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各乡镇分管教育的副镇长、各个学校存在厌学、逃学现象的学生及家长共300余人进行旁听。

现实情况

琼中县作为去年“摘帽”的国家级贫困县,在过去很长时间内,由于交通不便、家庭贫困、家长不重视教育、学生厌学等原因,控辍保学的形势相当严峻。截止5月底,琼中县仍有36名贫困户家庭子女,63名一般户家庭子女,共99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同程度的辍学。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至6月3日仍有5名贫困家庭子女,21名一般户家庭子女未返校。

琼中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虽然采取了法制宣传、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方法和措施,但效果仍不理想,如何解决这一影响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县教育局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县委书记徐斌作出指示,要求要在法院的支持下依法控辍保学,通过司法途径降低辍学率。琼中法院接到任务后,立即组织法官前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了解情况并进行座谈,就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中可能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了具体讲解,对拒不配合劝返工作的监护人如何正确地采取批评教育、行政处罚和司法措施及其相关程序进行了释明,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王之院长亲自主持协调会议3次,指导教育部门、乡镇政府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对召开这两次听证会的准备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

此次进行听证的2宗案件均为经敦促、动员、教育、批评始终拒绝将子女送进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典型案例,按照法律规定应进入法院非诉审查程序,属于新类型案件,在海南法院没有先例。在此情况下,琼中法院积极向省一中院请示和汇报,得到了省一中院院领导和行政庭的大力支持。与此同时,将所掌握的案件情况及时与该案的管辖法院屯昌法院进行对接,实现信息及时互通,确保控辍保学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王之院长强调

23日下午听证会结束后,琼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之、屯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杰、教育局局长傅永东等领导分别进行庭后释明或发言。王之院长强调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在全省铺开后,到案发地开庭对琼中、屯昌两地法院而言都是首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琼中法院将在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大背景下,不断开拓进取、创新工作,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王之院长就依法控辍保学工作特别指出,法定监护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此次听证会顺利召开,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认识到督促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不仅仅是政府、学校的责任,父母也是第一责任人。而作为学生,接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辍学等不良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陈杰院长表示

陈杰院长表示将大力支持琼中法院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努力服务琼中县脱贫攻坚的工作大局,通过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助力“控辍保学”取得新成绩,确保琼中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下一步,琼中法院将持续关注每一宗“控辍保学”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法院、政府、团委、妇联、学校、家庭齐抓共管“控辍保学”新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役、服务自贸港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监制:邓雪玲

原标题:《异地管辖,如何服务大局?——“控辍保学”第一案在琼中敲响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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