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国际禁毒日】 真实案例敲警钟 面对毒品要说不 ——金州区法院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2020-06-27 03: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抵制毒品,珍爱生命

毒品,一个让人看了不寒而栗的词汇。它像毒瘤一样,侵害着吸食者的健康,祸及他们的家人,并严重危害社会。今年6月26日是第33个国际禁毒日。在此,金州区人民法院公布两起涉毒典型案例,希望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大家不要以身试法,远离毒品,以健康的心态拥抱美好人生。

案例一

年仅21岁,多次贩卖毒品

被告人李某某,男,1999年9月出生,年仅21岁,系吸毒人员。2018年8月至11月间,李某某在金州区、开发区等地先后四次向吸毒人员王某、王某某贩卖毒品。2018年11月21日,民警将李某某抓获,在其身上搜查并扣押甲基苯丙胺(冰毒)0.93克。经审理,金州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多次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其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追缴于某某所得毒资人民币二千三百元上缴国库。

案例二

五人贩毒案,四人被判15年,一人被判14年

2019年8月,金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五名被告人分别为葛某、李某、龙某、马某、赵某。2018年10月18日,被告人葛某、李某共同出资在被告人龙某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275克。同日18时,葛某和李某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告人马某、赵某夫妇家中,向二人出售冰毒65克。被告人马某、赵某继而联系吸毒人员阎某、王某、张某出售冰毒,通过“微信”收取阎某毒资3350元,由被告人赵某将冰毒分别交给三人。当天21至22时许,葛某、李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2时许,公安机关在马某和赵某的住处将马某抓获。

金州区法院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龙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葛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马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所得毒资。

金州区法院

加强禁毒法治建设

禁毒工作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金州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大力加强禁毒法治建设,开展形式丰富的禁毒普法教育,有力打击毒品犯罪活动,震慑潜在的不法分子,注重让广大群众认清毒品危害、抵制毒品侵蚀、远离毒品危害,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原标题:《【国际禁毒日】 真实案例敲警钟 面对毒品要说不 ——金州区法院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